第六章_國內外聖經知識推廣會
第六章
國內外聖經知識推廣會
1834-1835年
現存宗教與慈善團體的不合聖經之處——提議成立新機構——神的話語是唯一準則,神的應許是唯一倚靠——「凡事藉著禱告祈求」——神對機構賜福的憑據——喪親之痛——適時差遣的幫助者——尋求神面的賞賜。
2月21日。今早我受引導,計畫建立一個基於聖經原則的機構,以在國內外傳播福音。我相信這事出於神。2月25日。今天我再次受引導為成立新的宣教機構禱告,並更加確信我們應當這樣做。
[有些讀者可能會問,既然已有數個宣教、聖經、單張與學校協會,為何我們還要成立一個*新*的福音傳播機構,而不與現有的宗教團體聯合?因此,我說明我們的理由,以表明我們如此行,純粹是為了持守無虧的良心。因為我們蒙神的恩典,承認神的話語是主耶穌門徒唯一的行事準則,但在將當時的宗教團體與神的話語對照後,發現它們偏離得太遠,以致我們無法在與它們聯合的同時,仍持守無虧的良心。在此我僅列舉以下幾點:
1. 這些宗教團體所設定的*目標*,即不斷向成員宣稱世界會逐漸變好,最終全世界都會歸信。為此,它們不斷引用哈巴谷書二章14節:「認識耶和華榮耀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或以賽亞書十一章9節:「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然而,這些經文並非指現今的世代,而是指主再來後才開始的世代——在現今的世代,情況不會在屬靈上變好,反而會變壞——且在現今的世代,並非全世界都會歸信,而只是從外邦人中選出一群百姓歸於主——這從許多神聖見證的經文可以清楚看出,我僅列舉以下幾處:馬太福音十三章24-30節及36-43節、提摩太後書三章1-13節、使徒行傳十五章14節。
對罪人歸信懷有熱切的渴望,並為此向主懇切禱告,是完全*合乎聖經*的;但期待全世界歸信則是*不合聖經*的。在主的服事中,我們不能將*這樣的目標*設定為己任。
2. 更糟糕的是,這些宗教團體與世界的連結,這完全違背了神的話語(林後六14-18)。在物質上,神的兒女留在世上時需要使用世界;但當工作要求參與者必須具備屬靈生命(不信者完全沒有)時,神的兒女因對主的忠誠,必須完全避免與未重生者結盟。然而,遺憾的是,這些宗教團體與世界的連結太過明顯;因為任何支付一畿尼,或在某些團體中支付半畿尼的人,都被視為成員。儘管此人可能生活在罪中;儘管他向眾人顯明他不認識主耶穌;只要付了錢,他就是成員,並有投票權。此外,在許多團體中,支付較大金額(例如十英鎊或二十英鎊)的人,可以成為終身會員,無論他當時或日後的生活多麼公開地犯罪。這實在是不應該的。
3. 這些宗教團體為主的工籌款的方式,在其他方面也不合聖經;因為*向未歸信者索求*金錢是非常普遍的情況,連亞伯拉罕都不會這麼做(創世記十四章21-24節);而我們這些不僅被禁止在這些事上與不信者交通(林後六14-18),且與父和子有交通,因此無需向未歸信的世界求助,就能從主那裡獲得服事所需一切的人,又怎能這樣做呢!我們從約翰三書7節得知,早期的門徒在這方面行事是多麼不同。
4. 這些宗教團體與世界的連結不僅限於這些細節;甚至委員會成員(管理團體事務的人)往往也是明顯未歸信的人,若非公開的真理仇敵;這被容忍僅是因為他們富有,或有所謂的影響力。
5. 為了吸引公眾,努力爭取顯貴或富有的人擔任這些團體的贊助人、主席,以及公開聚會的主持人,是非常普遍的事。我從未見過一位貧窮但極其敬虔、智慧且老練的基督僕人被邀請主持這類公開聚會。根據這些原則,加利利的漁夫(使徒們),或是被稱為木匠的主自己,恐怕都不會被邀請擔任此職。在主耶穌的門徒中,不該有這種事;他們不應以一個人在世上的地位或財富,來判斷他是否適合在基督的教會中服事。
6. 幾乎所有這些團體都負債,以致閱讀它們的報告時,幾乎都會發現它們的支出大於收入,這違背了新約的精神與字句(羅馬書十三章8節)。
雖然克雷克弟兄與我蒙神的恩典,衷心承認這些宗教團體中不僅有許多神真正的兒女,且主在許多方面也賜福了他們的努力,儘管存在我們認為不合聖經的原則與做法;但我們認為,為了讓這些團體中神的兒女注意到他們不合聖經的做法,我們必須與這些團體完全分離(儘管我們可能被視為怪人,或被認為輕視他人、自視甚高);我們寧願與這些團體完全脫離,也不願違背聖經。因此,我們與它們完全分離,儘管我們仍與其中個別信徒保持弟兄般的愛,絕不因他們未見到這些事違背聖經而留在其中就論斷他們。但既然我們自己看見了,就不能在良心無虧的情況下繼續留在裡面。在這樣行了一段時間後,我們認為,如果我們對宣教、聖經流通、單張等事工毫無作為,將對我們所牧養的弟兄產生負面影響,也與基督福音的精神不符,因此基於這些及其他原因,我們受引導為在國內外傳播福音做些事,無論起步多麼微小。]
3月5日。今晚在公開聚會中,克雷克弟兄與我說明了我們打算用來推動國內外福音傳播機構的原則。無論是出席人數還是我們的演講,外在都沒有什麼影響力。願主恩慈地賜福這個機構,它將被稱為「國內外聖經知識推廣會」。
I. 機構的原則
1. 我們認為每位信徒都有義務以某種方式幫助基督的事業,我們有聖經根據期待主賜福我們信心的工作與愛心的勞苦;雖然根據馬太福音十三章24-43節、提摩太後書三章1-13節及許多其他經文,世界在主耶穌再來前不會歸信,但在祂遲延之時,仍應運用一切合乎聖經的方法來招聚神的選民。
2. 在主的幫助下,我們不打算尋求世界的贊助;即我們絕不打算請求顯貴或富有的*未歸信者*支持本機構,因為我們認為這對主是不榮耀的。我們奉神的名豎立旌旗(詩篇二十篇5節);祂是我們唯一的贊助人,若祂幫助我們,我們必興旺;若祂不在我們這邊,我們就不會成功。
3. 我們不打算*向不信者索求*金錢(林後六14-18);但若他們自願奉獻,我們不覺得有理由拒絕(使徒行傳二十八章2-10節)。
4. 我們完全拒絕不信者在管理或執行機構事務上的幫助(林後六14-18)。
5. 我們打算絕不透過負債來擴大服事領域(羅馬書十三章8節),然後再向基督的教會呼籲幫助,因為我們認為這違背了新約的字句與精神;但在隱密的禱告中,靠著神的幫助,我們將把機構的需要帶到主面前,並按著神所賜的資源行事。
6. 我們不打算以金錢的多寡或分發聖經的數量等來衡量機構的成功,而是以主對工作的賜福(撒迦利亞書四章6節);我們期待這賜福的程度,與祂幫助我們在禱告中等候祂的程度成正比。
7. 我們雖避免追求不必要的標新立異,但渴望單單按著聖經行事,不妥協真理;同時,若老練的信徒在禱告後,基於聖經原則對機構提出建議,我們將心存感激地接受。
II. 機構的目標
1. *協助*基於*聖經原則*提供教學的日間學校、主日學與成人學校;並在主賜下資源、供應合適教師,且在其他方面使我們道路平坦時,建立這類學校。我們也結合了*將貧窮兒童送入這類日間學校*的事工。
a. 所謂基於聖經原則的日間學校,是指教師為敬虔之人、以聖經方式指出救恩道路,且不教授任何違背福音原則之內容的學校。
b. 只有所有教師皆為信徒,且以聖經為唯一教學基礎的主日學,才是本機構協助供應聖經、新約等物資的對象;因為我們認為,若允許不自稱認識主的人進行宗教教學,是不合聖經的。
c. 除教師為信徒外,本機構不協助任何成人學校供應聖經、新約、拼字書等。
2. 流通聖經。
3. 本機構的第三個目標是協助宣教工作。
我們渴望協助那些行事方式最合乎聖經的宣教士。
3月7日。今天我們只剩下一先令。今晚,當我們從工作中回家時,發現我們的裁縫弟兄在等我們,他帶來了克雷克弟兄與我的一套新西裝,是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弟兄為我們訂製的。
4月23日。昨天與今天,我求主賜給我們二十英鎊,好讓我們能購買比國內外聖經知識推廣會現有小額資金所能負擔更多的聖經與新約;今晚,一位姊妹主動承諾給我們這筆錢,並補充說她對流通聖經感到特別喜樂,因為單純的閱讀聖經曾是她認識主的途徑。
6月8日。主日。儘管多次禱告與讀經,昨天我仍未得到經文。今早醒來時,這句話浮現在腦海:「我的恩典夠你用的。」梳洗後,我翻到哥林多後書十二章默想這段經文;但在禱告後,我受引導認為,我並非因為要講這段經文而受引導至此,正如我起初所想。因此,我遵循在這種情況下的慣例,即繼續閱讀昨晚未讀完的經文。當我讀到希伯來書十一章13-16節時,我感到這就是經文。禱告後,我更加確信,主也樂意向我開啟這段經文。我帶著極大的享受講道。神樂意極大地賜福我對這段經文的講解,至少有一個靈魂因此歸向了主。
6月25日。過去三天,我與神沒有太多真實的交通,因此在屬靈上非常軟弱,且幾次感到脾氣暴躁。
6月26日。蒙神的恩典,我得以早起,並在早餐前有近兩小時的禱告。今早我感到舒暢多了。
7月11日。我為我們小機構所要建立的男校尋找校長一事禱告良久。有八人應徵,但都不合適。現在,主終於賜給我們一位弟兄,他將開始這項工作。
10月9日。我們的小機構建立在對主的倚靠上,並由祂供應資源,運作至今已七個月。透過它,受教者得著益處:1. 主日學約120名兒童。2. 成人學校約40名成人。3. 兩所男校與兩所女校共209名兒童,其中54名完全免費,其餘支付約三分之一的費用。此外,分發了482本聖經與520本新約。最後,花費了五十七英鎊協助宣教。這七個月來,主作為許多禱告的果子所賜給我們的資源,總計一百六十七英鎊十先令又半便士。
10月28日。我們聽到一個令人感傷的故事,關於一個貧窮的小孤兒,他曾就讀我們的學校一段時間。據我們判斷,他似乎透過我關於地獄刑罰的講論,對自己的靈魂產生了真實的關切。不久前,他被帶到布里斯托郊外幾英里處的濟貧院。他表達了極大的悲傷,因為他再也不能參加我們的學校與聚會。若這是主的旨意,願這件事引導我也為貧窮兒童的*物質*需要做些什麼,正是因為這些壓力,才導致這個可憐的孩子被迫離開我們的學校!
11月4日。我花了大半個早晨讀經與禱告,並祈求日用的飲食,因為我們手邊幾乎沒有錢了。11月5日。我幾乎整天都在禱告與讀經。我再次為我們物質上的需求祈求供應,但主尚未顯現。11月8日,星期六。本週主恩慈地再次供應了我們物質上的需求,儘管週初時我們所剩無幾。據我記憶,自從來到布里斯托(Bristol)以來,這是我為錢財禱告最多的一週。主透過我們變賣不需要的物品,或是收回別人欠我們的款項來供應我們。
12月10日。今天我們得知一位離世的弟兄留給克雷克(Craik)弟兄和我各十二英鎊。
1834年12月31日。1. 自從克雷克弟兄和我開始在布里斯托服事以來,已有227位弟兄姊妹加入我們的團契。在這227位加入的人當中,有103位是透過我們的媒介歸信的,許多人被帶進福音的自由中,或從退後的光景中被挽回。有四十七位初信者在基甸(Gideon),五十六位在伯特撒(Bethesda)。2. 主今年賜給我的收入如下:
1. 我從奉獻箱所得的自由奉獻份額:135英鎊 13先令 2又1/4便士
2. 布里斯托內外聖徒給我的錢財:92英鎊 7先令 6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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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228英鎊 0先令 8又1/4便士
3.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食物、衣物與家具,價值約:60英鎊 0先令 0便士
1835年1月1日。昨晚我們舉行了一場特別的禱告會,為要讚美主在過去一年中賜給我們的一切恩慈,並求他繼續向我們施恩。1月13日。我挨家挨戶探訪住在橘子街(Orange Street)的人,走訪了九戶人家,以確認是否有人需要聖經、是否識字、是否希望將孩子送到我們的日校或主日學,並藉此給予相應的幫助。這提供了與他們談論靈魂得救的機會。
1月15日。今天早晨,我再次挨家挨戶探訪橘子街。我非常樂意經常從事這樣的工作,因為這極其重要;但我們手頭的其他工作太忙,以致在這方面做得很少。1月21日。為國內外聖經知識推廣會(The Scriptural Knowledge Institution for Home and Abroad)收到五英鎊,這是禱告的應允,來自一個意想不到的來源。當我們尋求傾倒出去時,主就傾倒進來。因為在過去一週,僅在挨家挨戶探訪窮人時,我們就以優惠價格售出了五十八本聖經,繼續這項工作至關重要,但需要大量經費。
1月28日。這幾天我一直在禱告,想確認主是否要我去東印度擔任宣教士;如果他願意屈尊使用我,我非常樂意前往。1月29日。我深受激勵,為前往加爾各答(Calcutta)擔任宣教士一事禱告。願主在這件事上引導我!(在1835年初經過多次懇切禱告,且我本人也願意若這是主的旨意就前往之後,他最終並沒有差遣我。)
2月25日。奉主的名,並單單倚靠他的支持,我們設立了第五所貧童日校,並於今日開學。我們現在有兩所男校和三所女校。
慕勒先生決定前往德國,主要是為了宣教事務,於2月27日抵達倫敦,並寫道:--
今天早晨,我前往外僑辦公室辦理護照。進入辦公室時,我看到一張印刷告示,上面說明每位外僑若未能在存放護照後每六個月更新一次居留證,將面臨五十英鎊的罰款或監禁。自1829年離開倫敦以來,我因無知而觸犯了這條法律。對我而言,與其現在故意違法,不如坦承自己是無知地犯錯,*並在後果上信靠主*。我照做了,*主感動了那位負責官員的心,因我並非故意違法而免除了我的責任*。拿到護照後,我遇到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困難:普魯士大使拒絕簽署,因為護照上沒有我的外貌描述,因此我必須證明自己就是護照上所指的那個人。這個困難持續了三天,直到*經過懇切禱告*,透過幾位我所熟識的倫敦市民簽署的文件,大使才感到滿意。當主挪去這個困難後,它反而成了我感恩的理由;因為我現在獲得了一本*新*護照,其措辭方式將使我若未來再有需要,可避免類似的困難。
慕勒先生離家五週,期間他經歷了許多禱告的應允與信心的鼓勵。
4月15日。布里斯托。昨天一點,我們在倫敦登陸。在禱告的應允下,我很快從海關取回了行李,並在兩點前抵達了錢伯里巷(Chancery Lane)的朋友家中。
6月3日。今天我們為國內外聖經知識推廣會舉行了一場公開聚會。自從我們倚靠主供應經費以來,已經過了十五個月,我們得以提供貧童教育、流通聖經,並資助宣教工作。在這段時間裡,儘管事工領域不斷擴大,且我們偶爾經費拮据,主從未讓我們被迫停止工作。在這期間,我們得以設立了三所日校,並將另外兩所慈善日校納入本會,若非如此,按人的觀點,它們早已因缺乏經費而關閉。僅在日校中接受教育的兒童人數就達到了439名。流通的聖經數量為795本聖經和753本新約。我們還資助了加拿大、東印度和歐洲大陸的宣教工作,金額為一百一十七英鎊十一先令。從1834年3月5日至1835年5月19日,我們為推動此項工作所收到的自由奉獻總額為363英鎊12先令0又3/4便士。
6月22日。今天早晨兩點,我的岳父去世了。6月25日。我們的小兒子病得很重,我對他的康復已不抱希望。願主對這親愛的孩子成就他神聖的旨意。6月26日。昨晚我的禱告是,若主接走這孩子,求神在試煉中扶持我親愛的妻子;並求主快快接他歸回自己,使他免受痛苦。我並沒有為孩子的康復禱告。僅僅兩小時後,這親愛的孩子就回天家了。我完全能夠體會這親愛的嬰孩在主耶穌那裡比在我們這裡好得多,以致我幾乎感覺不到失去的痛苦,當我流淚時,我為喜樂而流。
7月18日。這幾天我感到胸部虛弱。這種虛弱感日益加重,今天我感覺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嚴重。我認為下週暫停所有公開演講是明智的。願主藉此使我更親近他,因為我現在的狀態完全不是我應有的樣子,我時常認為我們最近的苦難對我而言毫無益處,主可能需要嚴厲地管教我。
7月31日。今天,幾天前來到我們這裡、原為國教牧師的C----r弟兄,開始與聖經知識推廣會合作,挨家挨戶傳揚真理,擔任城市宣教士。[這是神極其奇妙的介入。在此之前,克雷克弟兄因身體虛弱,已數月無法從事學校、聖經流通等工作;而我在C----r弟兄抵達後不久,身體也變得虛弱,以致不得不完全放棄工作。因此,主差遣C----r弟兄來使工作得以繼續,是何等恩慈!直到1837年7月,這位親愛的弟兄都能夠繼續他的工作,這小小的機構在事工領域上得到了極其重要的擴展。]
8月24日。我感到非常虛弱,病情比以前更嚴重。我猶豫是否要暫時完全離開布里斯托。我沒有錢去別處換個環境。我收到一位鄉下姊妹的邀請,請我去住一週,我想接受邀請,明天就出發。8月26日。今天有人給了我五英鎊,*專門用於換個環境療養*。8月29日。今天我又收到了五英鎊,*用途相同*。
8月30日。今天,自我們抵達布里斯托以來,這是第一個我因病無法講道的主日。這些年來,主賜我如此多的力量,他是何等慈憐!我又收到五英鎊,*用以幫助我換個環境*。主如此供應我離開布里斯托的經費,是何等恩慈!9月2日。與家人前往波蒂斯黑德(Portishead)。
9月15日。由於我清楚得知租我馬匹的人沒有執照,我明白身為信徒,我有義務遵守國家的法律,因此我不能再使用它;而按人的觀點,騎馬運動對我的康復至關重要,且這是當地唯一能租到的馬,我們決定明天離開波蒂斯黑德。*隨後不久*,我收到一封來自懷特島(Isle of Wight)一位弟兄和兩位姊妹的親切信件,信中第四次邀請我前往,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迫切,請我去住一段時間。此外,他們寫道,他們已為此事多次禱告,並確信我應該前往。這件事成了今天禱告的主題。
9月16日。今天早晨我們決定*我*應該前往懷特島;但我們不知道我的妻子、孩子和僕人該如何隨行,因為我們沒有足夠的旅費;然而這似乎很重要。今晚主恩慈地挪去了這個困難;因為我們*出乎意料且未經請求地*收到了五英鎊十三先令,這是別人欠我們的錢;此外,當我們已經就寢時,有人送來一封信,裡面有一份兩英鎊的禮物。主是何等親切、何等溫柔!
9月19日。今晚我們抵達了懷特島朋友們的家中,受到了極其親切的接待。
9月29日。昨晚,當我離開家人獨處時,我本想立刻休息,因為我不久前才禱告過;且身體虛弱,寒冷的夜晚誘惑我不要再禱告。然而,主幫助我跪了下來;我剛開始禱告,他就照亮了我的靈魂,賜給我一種我已數週未曾享受過的禱告靈。他恩慈地再次復興了我心中的工作。我享受了那種與神親近、禱告火熱的時刻,持續了一個多小時,這是我靈魂數週以來一直渴慕的。在這場疾病中,我第一次有了為自己健康禱告的靈。我能懇切地求主再次恢復我的健康,這在之前是沒有過的。我現在渴望回到布里斯托的工作中,但並不急躁,並深信主會加添我力量讓我回去。我帶著特別喜樂的心情上床睡覺,今早醒來時心中充滿平安,比平時更早起床,早餐前再次與主有了超過一小時的真實交通。願他施恩,使這顆心持續保持在這種狀態,直到他這極不配的僕人面前!
10月9日。我多次想到將主對我的恩慈以文字記錄下來,以教導、安慰並鼓勵神的兒女。今天我考慮了所有贊成與反對的理由,發現幾乎沒有反對的理由,卻有許多贊成的理由。
11月15日。布里斯托。過去五天,C----r弟兄和我一直在一起禱告,求主賜給我們經費以推動聖經知識推廣會的工作。今晚,一位弟兄給了我六先令一便士,這是他以前用來支付貿易俱樂部會費的錢,他最近為了主的緣故退出了該俱樂部。11月18日。今晚有人給了我三十英鎊;二十五英鎊用於聖經知識推廣會,五英鎊給我個人。這是禱告最顯著的應允。過去一週,C----r弟兄和我多次為這項工作一起禱告,特別是求主賜給我們經費以繼續,甚至擴大工作領域。此外,我曾多次為自己的供應祈求,他都恩慈地應允了這兩項請求。願我有恩典能越來越信靠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