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慕勒(George Muller) 作品集

George Muller works
05 信心的生活:主奇妙作為的敘述|017_第十七章_豐厚地收穫

第十七章_豐厚地收穫

第十七章

豐厚地收穫

1845-1846年

一個意外的請求——深思熟慮——一項偉大的事業——倚靠永活神的資源——期待並得到回應——為信心與忍耐禱告——神恩惠的進一步證明——籌劃慷慨之事的福分。

我於1835年12月9日開始了照顧那些父母雙亡、婚生且處於貧困境況的兒童的服務。近十年來,我從未有過任何*建造*孤兒院的願望。相反,我堅決傾向於將可能進來的財物用於目前的需要,並希望根據主所樂意賜下的財物來擴展工作。直到1845年10月底,情況一直如此,當時我被引導以一種我從未有過的方式來考慮這件事。[18] 我這樣做的起因是:1845年10月30日,我收到一位住在四所孤兒院所在街道的一位紳士的一封禮貌且友好的信,他在信中客氣地向我說明,鄰近的住戶因威爾遜街(Wilson Street)有孤兒院而受到各種不便。他將判斷權留給了我。

[註18:讀者不會忽略本章所提供的驚人例證,證明了第十六章所述的真理,即神透過提供擴大效用的手段,來獎勵對慈善手段的正確使用。——編者]

這封信是我在1845年10月30日星期四早上收到的。那週我非常忙碌,幾乎沒有時間考慮這件事。然而,在11月3日星期一早上,我撥出幾個小時來禱告考慮這個主題,在我懇求主引導我做出正確的決定後,我寫下了在我看來使孤兒院*搬離*威爾遜街顯得必要的原因,以及*反對搬離*的原因。就適合以印刷形式陳述的而言,它們是:——

一、搬離威爾遜街的原因。

1. 鄰居們感到被孩子們在遊戲時間的吵鬧聲所困擾。這個抱怨既非無中生有,也非不公正;因為許多人確實非常被孩子的吵鬧聲所困擾,而住在孤兒院附近的人在遊戲時間必然會受到影響,即使這種吵鬧聲只是那種人們根本無法責怪親愛孩子們的類型。我自己也會因為這個原因而覺得住在孤兒院隔壁對我的頭腦是一種考驗。因此,我應該己所欲,施於人。這一點以前從未在我心中顯得如此嚴重。

2. 院內人數眾多,曾幾次導致排水管無法正常運作,因此幾次影響了一兩位鄰居家中用水。關於這兩個原因,就那些住在孤兒院附近的人而言,這些話:「不可叫你們的善被人毀謗」(羅十四16),以及「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即順服)的心」(腓四5),在我看來是神話語中在這件事上需要實踐的兩個重要部分。

但是,除了因為鄰居們不可避免地偶爾受到不便而搬離威爾遜街的原因外,當我一旦被引導認真考慮將機構從威爾遜街搬走的原因時,現在對我來說,在與工作本身相關的方面,還出現了其他原因,這些原因我以前也曾想到過,但從未像現在這樣顯得如此強烈,因為那封禮貌地請求我將孤兒院從威爾遜街搬走的信,使這個主題更直接地擺在我面前。這些原因是:——

1. 我們在威爾遜街(Wilson Street)沒有合適的遊樂場。現有的一個遊樂場,其空間僅夠*一棟房子*的孩子同時使用;但由於有*四棟*房子的孩子都理應享有這項設施,我們無法安排讓所有孩子都能充分使用,因為用餐時間、上課時間、天氣以及其他阻礙都會造成干擾。我知道,親愛的孤兒們應當在勤奮的習慣上受教,但孩子畢竟是孩子,需要被當作孩子來對待;為了健康起見,他們應該享有充分使用遊樂場的權益。然而在威爾遜街,他們無法做到這一點;而像我們過去習慣的那樣,帶他們到田野間進行身體鍛鍊,往往非常不便。

2. 我們在孤兒院附近沒有可供耕作的土地,因此,為了藉著神的祝福使孩子們保持健康,他們必須比在其他方面對他們有益的程度走更多的路;因為頻繁的步行容易使孩子養成懶散的習慣,這在男孩們當學徒時會顯得尤為明顯。但這個困難無法透過留在威爾遜街並在別處租地耕作來解決;因為讓孩子們準備好並帶領他們前往那塊地,不僅耗費大量時間,還伴隨著其他極大的不便,甚至是難以克服的困難,以至於我們發現,不得不放棄曾經為孤兒男孩租用約兩年、距離威爾遜街約半英里的一小塊地。因此,透過搬離威爾遜街並獲得周圍有土地可供耕作的房舍,我們將能為孩子們謀求一項極其重要的道德益處,即擁有比現在更充分的機會訓練他們養成勤奮的習慣,此外,還能為男孩們提供比編織更適合他們的職業——編織是他們目前除了鋪床、打掃屋子和協助烹飪餐點之外,唯一的活動。況且,這將是在戶外進行的活動,不僅能讓他們的肢體得到鍛鍊,還能使為了健康而進行的步行變得幾乎完全不必要。

3. 如果我們搬離威爾遜街,在鄉間獲得房舍,我們就能在家中完成所有的洗衣工作,而目前由於空間不足,只能完成一部分。這樣一來,女孩們在家中也能有更多勞動的工作,這對她們來說非常重要,使她們在日後外出就業時,不至於對艱苦的工作感到那麼難以適應。

4. 威爾遜街的位置*或許*不足以增強孤兒們的體質,他們大多數是患病父母的後代,需要一個非常能強身健體的居住環境。

5. 目前的位置對老師們來說*絕對*不理想,特別是當他們的工作時間結束後,屋子附近沒有花園或田野可以讓他們立即去放鬆身體;對其中一些人來說,前往有清新空氣的田野路途太遠了。

6. 在生病期間,我們在威爾遜街的屋子裡顯得太過擁擠。如果每棟房子的孩子少於三十名,每個孩子的平均開銷就會太高,因為按照目前的安排,每棟房子至少需要三名工作人員是必要的;然而,如果每棟房子有三十名孩子,我們在生病時就太擁擠了,因為我們在任何一棟房子裡都沒有一間多餘的空房。現在,雖然主在這些年間極其憐憫地幫助我們度過了這些時期,但這並非沒有不便,而且在這種時候,或許也讓更多的孩子擠在同一個房間裡,這對健康而言並不理想。

7. 即使在平時,沒有人生病的時候,擁有更多的空間也是理想的。

在布里斯托或其鄰近地區,找不到能具備這些優勢的房舍;*因為過去十年來,我為了這個目的在各個方向都尋找過*。但假設在城市的一處能找到一棟大房子,另一棟在遠處一英里外,第三棟和第四棟又在其他方向,這樣的房子由於我們在事工中特殊的定位,是不行的。因為在需要的時候,各個房子之間的距離會使工作人員聚在一起禱告、分配手頭的經費等變得非常不便。此外,當事工遇到其他特殊困難,我希望與所有同工會面時,他們分散在城市的不同區域會造成極大的困難。對於那些希望參觀事工、想要一覽所有孤兒院的人來說,從一個地方跑到另一個地方也會非常不便。但這還不是全部。我對這件事考慮得越多,就越確信,任何為私人家庭建造的普通大房子,因其設計最多只能長期容納十到十五人,並不適合任何規模較大的慈善機構,因為除了專門建造的房屋外,沒有普通住宅能提供適當的通風條件,*這對慈善機構中居住者的健康而言是如此必要*。因此,對我而言,似乎除了專門建造房舍之外,別無他法。

II. 留在威爾遜街的理由。

1. 神*迄今為止*非常明確地指出了這個地點。在1835年事工開始時,除了威爾遜街6號,沒有其他房子可租。後來,當1836年嬰兒孤兒院即將開放時,我再次在各個方向尋找,看了許多房子,卻沒有找到合適的,直到突然之間,出乎意料地,威爾遜街1號的住戶希望立即搬離那棟房子,我因此得以租下它。1837年,當我準備開放男孩孤兒院時,我又在各個方向尋找房子;因為當時我還不知道後來從經驗中學到的——所有房子必須靠近在一起是多麼重要。在徒勞地尋找許久後,我終於在離威爾遜街不遠處找到一棟非常大的房子並租了下來;但當鄰近的住戶聽說那棟房子被租作慈善機構時,他們威脅屋主要採取法律行動,這導致他請求我放棄協議,我當然立即照辦了。最後,在各個方向徒勞尋找後,出乎意料地,威爾遜街3號的住戶主動提出將房子讓給我,我便租下它作為孤兒男孩的住所。最後,在1843年,當我被引導看見在事工中繼續前進、建立第二所孤兒院(供較大女孩居住)是神的旨意時,這件事的一個特殊之處在於,威爾遜街4號的房子在沒有尋求的情況下主動提供給我,而當時那條街上已經有大約六年沒有任何一棟大房子出租了。

[但雖然*迄今為止*神一直指出威爾遜街是這項事工應當進行的地點,但*現在*是否到了搬遷的時候了呢?]

2. 也許我們可以租下威爾遜街2號、5號和7號,將其中兩棟用作孤兒院,另一棟用作生病時的醫務室。

[但隨後我對自己說,對面街道的鄰居因孩子們玩耍時的噪音等問題所提出的反對意見,難道不會依然存在嗎?此外,排水系統會更加不適用,因為它們並非為容納這麼多人而建造;要改建它們將是一筆沉重的開銷。如果增加兩棟新房子,遊樂場將會更加不足。最後,沒有理由認為我們能夠租到2號、5號和7號。]

3. 反對建造有這三大理由:需要一筆可觀的資金,而這些錢本可以用於孤兒們當前的需要。基督徒的客旅身分似乎在建造中喪失了。進行安排所必然耗費的時間。

[我對自己說,如果我是*不必要地*開始建造,難道這些反對意見不就成立了嗎?如果我能租到在各方面都真正適合事工的房舍,而我卻*偏要*建造,那麼這些反對意見就會適用;但當一個人是*被迫*如此時,這就不過像是八百名有團契關係的屬神子民,因為原本租用的聚會場所因故必須搬離,且無法租到另一個,而不得不建造一棟大樓一樣。這樣的人不能被指責為不必要地花錢建造而非租賃;也不能公正地說他們*因此*放棄了客旅身分;如果有人為那棟聚會場所的建造進行安排,也不會是浪費時間。因此,這三個剛剛提到的、*十多年來一直強烈存在於我心中的*反對意見,當我一旦清楚看見除了建造之外別無他法時,就消除了。]

在我花費幾個小時為此事禱告並思考後,我已經開始看見主會引導我建造,祂的意圖不僅是為了孤兒們的益處和整個事工的更好秩序,也是為了進一步見證祂*能夠*且*願意*為那些有需要並信靠祂的人供應*大筆*資金;此外,祂還會擴展這項事工,因此,如果我一旦建造,它可能足夠容納三百名孤兒,以及他們的老師和其他事工所需的監督人員與僕人。關於後一點,我認為重要的一點是,在我想法萌生建造之前,申請孤兒入學的人數從未如此之多,以至於我無法滿足所有申請孤兒入學者的願望,這讓我感到非常痛苦。有許多人正在等待入學,特別是孤兒男孩。

1845年11月3日下午,我將此事提交給教會的同工(共八人),以徵求他們的判斷,看我是否應該離開威爾遜街並進行建造。所有人都認為我應該離開威爾遜街,沒有人看到反對建造的理由。

11月4日,我親愛的妻子和我開始為此事聚會禱告,並打算每天早晨都這樣做。我們祈求神賜下關於此事相關細節更清晰的亮光;確信這是祂的旨意,我便開始向主祈求經費。

11月7日,經過更充分的考慮,我判斷要提供三百名孩子(從幼兒到十五或十六歲)所需的一切住宿條件,加上在布里斯托附近一塊足夠大的土地,用於建造房舍,其餘部分供人工耕作,至少需要一萬英鎊。我並沒有因此灰心,而是信靠永活的神。

我們連續十五天每天早晨聚會禱告,但沒有收到一筆捐款;然而我的心並沒有灰心。我禱告得越多,就越確信主會賜下經費。是的,我確信主會這樣做,就像我已經親眼看見新房舍就在眼前一樣。這種確信並非來自某種模糊、狂熱的感覺,或是當下的興奮,而是:1. 來自已經敘述過的理由,特別是腓立比書四章5節所包含的命令。因為我看見,如果我不盡快將孤兒們從威爾遜街搬走,我就不是按照我們主耶穌的心意行事,正如上述信件中所提到的,他們住在那裡對該街的一些居民造成了困擾。2. 這種我應該建造孤兒院的確信,進一步源於自1834年3月5日「國內外聖經知識推廣會」開始以來,主一直樂意帶領我的整個方式,即祂一直像有一雙看不見的手在引導我前進,並從事工開始就越來越多地擴展它,通常是在我沒有尋求的情況下,將事情如此清晰地擺在我面前,使我不能不看見我應該繼續前進。3. 最後且最主要的是,我確信我應該為神建造這座慈愛之屋,特別是因為在嚴格審視我這樣做的動機後,我發現,在神面前,我可以說我唯一的動機是祂的尊榮與榮耀,是基督教會整體的福祉,是貧困孤兒實際的物質與屬靈福祉,以及所有在未來建築中照顧他們的人的福祉。在為此事反覆禱告後,我依然保持內心的完全平安,因此我判斷這確實是神的旨意,我應該繼續前進。

11月15日,弟兄R. C.抵達,準備在布里斯托短暫服事。我向他說明了我必須將孤兒從威爾遜街搬走的處境,他也判斷我應該*建造*是出於神。這位親愛弟兄的判斷極大地鼓勵了我。他的來訪對我而言在這一點上是極大的幫助,特別是激勵我將與此事相關的一切帶到神面前。他也將尋求神對建築計畫的指引放在我的心上。他說:「你必須祈求神的幫助來向你顯明計畫,使一切都能合乎神的心意。」

直到12月9日,三十五天過去了,我每天都在等候神為這項工作提供經費,卻沒有人給我一分錢。儘管如此,這絲毫沒有讓我灰心,我對神會在祂自己的時間、以祂自己的方式賜下經費的確信,反而與日俱增。我在研讀新約聖經時,正好讀到雅各書的開頭。我比生命中任何時期都更深刻地被這些經文所觸動:「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即試驗)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各書一章2-4節。特別是最後一節,「但忍耐也當成功」等等,我發現這對於孤兒院的建造極其重要。它引導我的靈魂日復一日地禱告,祈求主增加我的信心,並堅固我的忍耐。這些經文如此深刻地印在我的心上,以至於我不能不認為神是特別藉著它們來祝福我,關於我面前的工作,我特別需要忍耐以及信心。

在開始禱告後的第三十六天,即1845年12月10日,我收到了用於建造孤兒院的一千英鎊。這是我當時為「聖經知識推廣會」收到的最大一筆捐款;但當我收到它時,我卻像只收到一先令一樣平靜、安穩。因為我的心一直在期待禱告的應允。我每天都在期待收到禱告的答覆。因此,既然對此事有信心,這筆捐款絲毫沒有讓我感到驚訝。是的,如果給我的不是一千英鎊,而是五千或一萬英鎊,也不會讓我驚訝。

12月13日。在第三十九天,我的小姨子(她已在倫敦缺席數週,現已回到布里斯托)告訴我,她在倫敦遇到一位紳士,他最近讀了關於我與主交往的《主奇妙作為的敘述》,深感興趣,希望能盡可能多了解我手中事工的細節。當我的小姨子告訴他我打算建造一所孤兒院時,他,一位建築師,主動提出要*免費*為我設計圖紙並監工。在沒有被請求的情況下,他以深切而熱忱的興趣向她強調了這件事。我還聽說他是一位基督徒。這項提議是在*未經請求*的情況下,且來自一位基督徒建築師,這特別顯明了神的手。這是神會在這件事上幫助我的*第二個*證據。

12月23日。這是我決定建造以來的第五十天,也是我們每天為此等候神幫助的第四十九天。自12月10日以來,沒有再收到任何東西,甚至連一分錢都沒有。今天早晨,我特別受到鼓勵,想到主已經賜給我那一千英鎊,以及那位我從未見過、名字至今仍不知曉的虔誠建築師的承諾,*這不是為了戲弄我,而是作為祂將賜下所需一切的憑據*。

我們似乎需要一塊大土地,至少六到七英畝。這塊土地必須在布里斯托附近:1. 為了讓孤兒院對我來說是可及的,因為我目前的工作地點固定在布里斯托。2. 為了讓機構裡的工作人員和孤兒們至少能在主日參加我們的聚會。因為如果專門在孤兒院舉行聚會,工作人員或孩子們將無法從中獲得理想的益處。3. 為了讓布里斯托的居民能親眼看見這項神的工作,這顯然是祂的而非我的。4. 為了讓路過布里斯托的陌生人也能基於同樣的原因容易參觀。但話說回來,在布里斯托附近這樣一塊土地,在目前這種投機性建築需求極度旺盛的情況下,按常理推斷,成本將在兩千到三千英鎊之間。那麼建築本身,無論多麼簡樸,成本也不會少於六千到八千英鎊,因為這是為三百名孤兒,以及他們所有的監督人員、老師和助手所建。除此之外,為這三到四百名居住者裝修和配置房屋,成本也不會少於一千五百英鎊。這確實是我需要的一大筆錢;但我的盼望在於神。我並沒有尋求這件事。它不是由我發起的。神完全出乎意料地,藉著前面提到的那封信,引導我走向這一步。就在我收到那封信的前一天,我對*建造*房舍來安置孤兒的想法,和我過去十年來一樣,毫無念頭。我特別的禱告是,神能繼續賜給我*信心*和*忍耐*。如果祂樂意幫助我以信心和忍耐繼續等候祂,幫助必會來到。

12月24日。尚未收到進一步的捐款。但我在神面前的盼望不動搖。祂一定會幫助。我特意沒有發布任何與此事相關的通告,以便神的手能更加顯明。當談話涉及時,我曾向一些居住在布里斯托或外地的個人談到我建造的意圖。透過這種方式,如果主願意,祂可以讓其他人知道,從而為建築基金送來經費。或者祂可以為現有的事工送來豐盛的經費,從而使那豐盛中能有一筆可觀的盈餘用於建築基金。但無論神如何幫助,我確實渴望看見祂的手被最顯明地彰顯出來。毫無疑問,這項事工領域的擴展將伴隨著許多試煉(因為如果一百三十名孤兒就已經有這麼多信心的試驗,當人數達到三百時,又會如何呢);因此,我渴望像看見白晝一樣清楚地看見神自己在引導我前進。

12月29日。這是我決定建造以來的第五十六天,也是我每天為此等候神的第五十五天。直到今晚,除了那筆捐款外,只收到了五十英鎊。這筆捐款對我來說極其珍貴,不僅因為我確信它是最樂意給予的,也不僅是因為它的數額大,而是因為它是神將成就此事的另一個珍貴證據,否則祂不會給我這些憑據。因此,我*所有*的事務就是繼續以信心和忍耐等候神。我越來越確信,神將在這座城市為祂自己建造一所大型孤兒院,向居民以及所有閱讀和聽聞此事的人展示,信靠祂是多麼有福的事。近來,藉著神的恩典,我越來越看見自己是多麼不配被神使用來從事這項榮耀而尊貴的服事,我只能說:「主啊,僕人在這裡,如果你樂意使用像我這樣的人。」

1845年12月30日。今天早晨,我在研讀中讀到了以斯拉記的開頭。第一章中包含的以下兩點在應用於孤兒院的建造時,特別讓我感到振奮:1. 古列,一位*拜偶像的*君王,被神使用來提供建造耶路撒冷聖殿的經費:因此,對神來說,提供一萬英鎊,甚至兩三萬英鎊給孤兒院,如果需要的話,是多麼容易。2. 百姓被神激勵去幫助那些上耶路撒冷的人。因此,祂將幫助我的意念放在祂子民的心中,讓他們渴望為祂的名建造這座慈愛之屋,對祂來說是一件小事。這是我早餐前的默想。早晨家庭禱告後,我再次進行了關於建造的常規禱告,這次特別結合了對昨晚收到五十英鎊的感恩,並為捐贈者祈求祝福。我當時正期待收到更多,正如我每天所做的那樣,今天下午我收到了一位克利夫頓(Clevedon)人士捐贈的兩先令六便士,她孫子捐贈的六便士,以及那位帶來錢的屬主姊妹留下的她不願找回的零錢,又是六便士。這些捐款雖然微小,但對我來說卻非常珍貴,因為我將它們視為神手中進一步的證據,證明祂一定會成就這件事。今晚,我收到了用於建築基金的一千英鎊。當我收到這筆捐款時,我像收到一分錢一樣平靜,是的,完全平靜,因為藉著神的恩典,我對祂有信心,因此我正在期待禱告的應允,並且確信神會賜下所需的每一先令。

1846年1月2日。今晚我收到了來自比迪福德(Bideford)的十一先令,用於建築基金。

1月3日。其中一名孤兒捐了六便士。

1月6日。收到一個用外國種子製作的小袋子和一朵貝殼花,將出售以充實建築基金。寄來這些物品的姊妹寫信給我,說當她聽到我打算建造孤兒院時,這句經文就出現在她腦海中:「大山哪,你算什麼呢?在所羅巴伯面前,你必成為平地。」撒迦利亞書四章7節。此外,一名孤兒也寄來了四便士。

祈求主在我前面引路後,我今天出去尋找一塊土地。有人曾多次向我提到待售的軍械庫是一個合適的地方。我並不這麼認為,但我認為我至少應該去看一看。看過之後,確認了它不合適的判斷,我詢問主我應該轉向城市方向還是斯塔普爾頓(Stapleton)方向。我感到被引導向城市方向,隨後立即看見了軍械庫附近的一些田地。在詢問了它們屬於誰之後,我今晚寫信給地主,詢問他是否有意出售等。我現在正安靜地等候主的旨意。如果祂的時間到了,回應我們關於一塊合適土地的請求,我會很高興;如果時間還沒到,我願「忍耐也當成功,使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

1月8日。今晚我收到了回信。那些田地的地主寫道,如果他要出售,也只會作為建築用地,因此價格會太高。

1月9日。今天早晨再次去看了那些田地,它們看起來非常合適。在那裡遇到了土地代理人L.先生,他告訴我每英畝將近一千英鎊,因此太貴了。我請L.先生如果聽到有任何合適的土地出售,請通知我。

1月31日。自從我每天為建造孤兒院等候神以來,已經過去了八十九天。現在對我來說,主賜給我們一塊土地的時間似乎近了,今晚在孤兒院的常規週六晚禱告會後,我告訴了弟兄姊妹們。

2月1日。今天一位貧窮的寡婦寄來了十先令。

2月2日。今天聽說阿什利丘(Ashley Down)有一塊合適且便宜的土地。

2月3日。看了那塊土地。這是我所見過最理想的一塊。有人匿名將一英鎊放入我家的孤兒捐款箱中,紙條上寫著:「新孤兒院」。

2月4日。今晚我拜訪了阿什利丘那塊土地的地主,關於這塊地我是在2日聽說的,但他不在家。然而,由於我被告知可以在他的辦公地點找到他,我便去了那裡,但也沒有找到他,因為他*剛好*離開了。我本可以晚些時候再到他的住所拜訪,因為僕人之一告訴我他八點左右一定會在家;但我沒有這麼做,判斷我沒在任何地方找到他是有神的手在其中:因此我認為最好不要強求這件事,而是「讓忍耐成功」。

2月5日。今天早晨見到了地主。他告訴我,他今天凌晨三點醒來,直到五點都無法再入睡。當他這樣躺著清醒時,他的心思一直被我請求他詢問的那塊用於建造孤兒院的土地所佔據;他自己決定,如果我來申請,他不僅會讓我得到它,而且每英畝只要一百二十英鎊,而不是他之前要求的兩百英鎊。主是何等良善!協議於今天早晨達成,我購買了一塊近七英畝的土地,每英畝一百二十英鎊。

請注意神的手在我昨晚沒找到地主這件事上!主的意思是要先在一個不眠之夜對祂的僕人說話,並引導他在我見到他之前就*完全*決定。

2月8日。前天我寫信給那位主動提出免費幫助的建築師。

2月11日。收到一位屬主姊妹的五英鎊。也收到了建築師對我信件的以下回覆:

親愛的先生:

能為您所從事的愛心工作伸出援手,對我而言是無法用言語表達的滿足,我將視能以建築師和測量師的身分,為您提議建造的孤兒院貢獻所長,為極大的特權。我確實是真心的,如果一切順利,蒙神的祝福,我將*免費*為您提供平面圖、立面圖和剖面圖,以及工程說明書,以便能準確估算成本。我還將為您估價並*免費*監工,等等。

截至1846年6月4日,為建築基金捐贈的總額為兩千七百一十英鎊三先令五便士半。這僅僅是所需資金的一小部分;但藉著神的恩典,我內心完全平安,確信神會在祂自己的時間賜下所需的全部金額。自從我開始為這項工作禱告以來,信心和忍耐的操練已經很多且很大,在完成之前,可能還會有更大的試煉;但神在其豐富的恩典中,會幫助我度過這一切。現在(1846年6月4日)距離我開始為這項工作禱告已經過去了兩百一十二天,從那時起,我每天都能繼續等候神,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確信,儘管我極其不配,神仍會屈尊使用我來建造這座房子。如果這只是當下的興奮,那麼與這項工作相關的、已經臨到我的困難(因佔用篇幅過多,在此未列出)早已將我壓垮;但既然我相信是神親自引導我從事這項工作,祂就已經幫助我,也正在幫助我,我毫不懷疑祂會幫助我直到最後。

這所房子的設計旨在容納一百四十名七歲以上的孤兒女孩、八十名七歲以上的孤兒男孩,以及八十名從嬰兒時期到七歲的男女孤兒,連同所有必要的監督人員與教師等。嬰兒在年滿七歲後,將被轉入較年長男孩與女孩的各個部門。

在離開這段時期之前,針對「國內外聖經知識推廣會」(The Scriptural Knowledge Institution for Home and Abroad)在 1844 年 7 月 14 日至 1846 年 5 月 26 日期間的各項事務,回顧以下幾點或許是合宜的:

1. 在此期間,共有四所日校(共 278 名兒童)由本會經費*完全*資助。此外,另有三所日校獲得了*協助*。從 1834 年 3 月 5 日至 1846 年 5 月 26 日,由本會經費完全資助的日校,受教兒童總數達 3,983 名。在 1844 年 7 月 14 日至 1846 年 5 月 26 日期間,用於所有由本會經費完全或部分資助之學校的支出,共計 628 英鎊 19 先令 4 又 3/4 便士。此外,在此期間,本會亦完全資助了一所擁有 80 名兒童的主日學,以及一所擁有 60 名學員的成人學校。自本會成立至 1846 年 5 月 26 日,接受教育的成人學員總數為 1,146 名。

2. 在此期間,共流通了 269 本聖經與 171 本新約聖經;自事工開始至 1846 年 5 月 26 日,共流通了 5,079 本聖經與 3,528 本新約聖經。從 1844 年 7 月 14 日至 1846 年 5 月 26 日,本會用於此項目的經費支出為 40 英鎊 7 先令 10 便士。

3. 從 1844 年 7 月 14 日至 1846 年 5 月 26 日,用於國內外宣教工作的經費為 595 英鎊 7 先令 9 便士。在此之前,本會從未在宣教工作上投入如此多的經費。這是因為我與在國外從事聖經與教義工作的弟兄們通信越多,就越看見他們多麼需要援助;因此,當我的心被帶領在禱告中為他們祈求,願神樂意賜我資源以協助他們時,神便樂意成就了。這使我立定心志,若神賜我恩典,未來要更加掛念他們,並尋求能給予更多協助。對於那些在英國勞苦、沒有固定薪資或津貼,單單仰望永活的神供應日用所需的弟兄們,情況也是如此;我極渴望幫助這些弟兄,並深信神必會使我能做到。

4. 從 1844 年 7 月 14 日至 1846 年 5 月 26 日,用於流通單張的經費為 56 英鎊 6 先令 9 又 1/2 便士,共購買了 52,003 份此類小冊子。加上 1844 年 7 月 14 日手頭原有的 5,315 份,總數為 57,318 份,其中 40,565 份已流通。自 1840 年 11 月 19 日至 1846 年 5 月 26 日,流通總數達 99,647 份。

5. 從 1844 年 7 月 14 日至 1846 年 5 月 26 日,四所孤兒院共接收了 30 名孤兒,加上 1844 年 7 月 14 日時院內的孤兒,總數為 151 名。

1846 年 5 月 26 日,四所孤兒院內共有 121 名孤兒。此外,還有 6 名學徒仍由本會經費資助,因此總數為 127 名。從 1836 年 4 月至 1846 年 5 月 26 日,受我們照顧的孤兒總數達 213 名。

關於孤兒院,我進一步說明以下幾點:

1. *在我未曾親自向任何人募款的情況下*,自事工開始至 1846 年 5 月 26 日,*作為向神禱告的結果*,我收到了 13,275 英鎊 6 先令 9 又 3/4 便士的奉獻。此金額包含截至 1846 年 6 月 4 日為止,為建築基金所收到的 2,710 英鎊 3 先令 5 又 1/2 便士。(讀者或許會感興趣,自事工開始至 1846 年 5 月 26 日,為其他項目所收到的自由奉獻總額為 4,833 英鎊 18 先令 10 又 3/4 便士;而透過銷售聖經、單張以及日校學生繳費所得的金額為 2,097 英鎊 18 先令 2 又 1/2 便士。)2. 除此之外,正如印刷的報告中所述,還有各式各樣、數量眾多的衣物、家具、糧食等被捐贈給孤兒。從 1844 年 7 月 14 日至 1846 年 5 月 26 日,孤兒院的總支出為 2,732 英鎊 14 先令 1 又 1/2 便士,其他項目的支出為 1,325 英鎊 7 先令 7 又 1/4 便士。

總結來說,關於這段時期,我必須提到主的恩典,有四名主日學兒童被接納參加擘餅。同樣地,又有三名孤兒被接納進入教會團契;因此,截至當時,共有三十二名孤兒被接納。我還要帶著特別的喜樂與感恩提到,在 1844 年 7 月 14 日至 1846 年 5 月 26 日期間,那些成為學徒或外出工作的孤兒中,有十名是信徒,他們大多數在離院工作前,已在團契中生活了幾年。然而,當我們渴望將這些事例視為來自主的寶貴鼓勵,以繼續我們的服事時,我們不禁相信——從主賜給我們為受照顧與教導的兒童及成人所作的許多禱告來看——我們所*看見*的,不過是基督顯現之日那更豐碩收成的一點預兆。

1844 年 12 月 31 日。自克雷克(Craik)弟兄與我來到布里斯托以來,已有 982 名信徒被接納參加擘餅。今年有 73 名被接納。

今年主樂意賜給我 267 英鎊 6 先令 9 便士。此外,正如我在《主奇妙作為的敘述》另一部分所述,今年前兩個月又六天,我與親愛的妻子在德國期間的開銷,以及我們回程的旅費,都得到了供應。此外,整整一年中,一位基督徒女士免費為我們親愛的女兒提供食宿與教育,這份禮物對我們而言價值不少於五十英鎊。關於這一點,我不禁要發表幾點看法:我清楚看見神的心意是讓我的女兒在學校受教,而非在家中。我的理由如下:1. 我親愛的妻子雖然在知識上完全有資格教導女兒,但由於她作為我的妻子,需參與各種與主事工相關的事務,無法不間斷地投入這項工作;而我們認為斷斷續續地教導對女兒是有害的。2. 我曾見過獨生子女在家教育結果非常糟糕的例子。3. 我認為在適當的監督下,與其他孩子接觸對女兒是有益的;這樣孩子在年幼時就能接觸到一個小世界,當她最終必須離開父母的庇護時,事情就不會顯得太過突兀。4. 但最引導我做出此決定的,是基督的教會中,主已賦予肢體執行特定工作的資格,並非所有人都擁有相同的恩賜與職分;同樣地,某些信徒比其他人更蒙召且有資格教導兒童,並將自己獻身於這項特定的服事,因此,我應該善用這些人的資格,以及他們將全部時間投入此項服事的事實。這些理由使我們決定將女兒送去學校,而不是在家教育,我們從未因採取這一步驟而感到後悔,相反地,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為此讚美神。我特意發表這些評論,是因為我完全了解有些信徒對此有不同的看法,我希望能以我所獲得的光照與經驗來服事他們。

在女兒入學半年後,我詢問了帳單,那位經營學校的基督徒女士告訴我,她很樂意免費教育我的女兒。然而,由於我堅持,我還是拿到了帳單。帳單付清了,但確切的金額卻匿名退還給我,我當然立刻發現這是來自那位經營學校的基督徒姊妹。從那時起,儘管我親愛的女兒又在學校待了約六年,我就再也無法拿到帳單了。我提到這一點有一個特別的原因:神將照顧貧困孤兒的負擔放在我心上。我被引導獻身於這項服事;作為回報,甚至在今生,祂就親自照顧我心愛的女兒,使她能接受非常好的教育,而無需我花費分文。我有能力且非常願意為她的教育付費,但主卻免費賜予;這也顯示出祂是多麼樂意豐盛地幫助我,供應我的缺乏。

得知在德國的弟兄們被假教師引誘,且在禱告蒙應允後收到五百英鎊作為前往該地的旅費,慕勒先生於 1845 年 7 月 19 日離開布里斯托,在德國從事聖經與教義的勞苦後,於 1845 年 10 月 11 日返回布里斯托。

或許讀者會問,這在德國的勞苦有什麼結果?我的回答是,只有神知道。基督的日子將會顯明。從我第二次前往之前八個月,以及在歐洲大陸期間,乃至返回後很長一段時間,每日不斷的禱告勞苦來看,我有充分的理由期待果子,我也確實期待。我期待在基督顯現之日有豐碩的果子。同時,令我安慰的是,二十二萬份單張已經流通,其中許多透過神的護理,不僅進入了歐洲大陸最黑暗的地方,也傳到了美國與澳洲。此外,我的《主奇妙作為的敘述》德文版四千冊幾乎已全部流通。再者,出版德文版《敘述》引導我做了同樣的法文版,這在約三年後完成。此外,這些單張在漢堡與科隆被重印,並由其他基督徒流通;除此之外,我在德國出版這些單張,引導我在英國將其製成鉛版,並持續在許多國家流通。

1845 年 12 月 31 日。今年有 53 名被接納參加團契,自我們來到布里斯托以來,總計 1,055 名。

今年主樂意賜給我 433 英鎊 19 先令 1 又 3/4 便士。此外,正如去年年底所述,我親愛的女兒今年整年再次在寄宿學校免費接受教育,這為我節省了約五十英鎊。此外,我往返德國的旅費以及與我在德國服事相關的其他開銷,都是從上述提到的五百英鎊中支付的。將這兩項加到 433 英鎊中,我至少有 500 英鎊。

1846 年 4 月 29 日。今天,當我與愛妻在奇彭納姆(Chippenham)為主服事時,收到愛女的一封信,信中寫道她現在已在主耶穌裡找到了平安,我們心中充滿了無法言喻的巨大喜樂。就這樣,我們的禱告變成了讚美。大約在十八個月前,我開始特別為愛女的歸信禱告,而主似乎在那之後不久就開始在她心中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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