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慕勒(George Muller) 作品集

George Muller works
03《主奇妙作為的敘述》第三部|007_一、關於教會:1844年

一、關於教會:1844年

1844 年 2 月 26 日,我和親愛的妻子離開斯圖加特,於 3 月 6 日抵達布里斯托。儘管我們在能看出是主旨意時,就極度渴望返回布里斯托,但我們的心與留下的親愛聖徒緊緊相連,離別時感到一種悲傷的喜悅,我們唯一的安慰是,我們將他們交託在好牧人的手中。

現在我繼續敘述孤兒院以及「國內外聖經知識推廣會」的其他事工。

在我離開布里斯托的整段時間裡,主豐厚地供應了我們的需要。雖然我離開時留下的錢,不足以供應孤兒院所需的一半,但主及時地幫助,並差遣了如此多的捐款,以至於在這段時間內,經費方面從未遇到過絲毫困難。從 1843 年 8 月 9 日到 1844 年 3 月 6 日,孤兒院收到了約 450 英鎊的捐款,此外還有大量的衣物、糧食、書籍、飾品、舊銀器等。

1843 年 8 月 11 日,A. B. 寄來 50 英鎊,這筆錢由我全權處理,我將其投入了「學校、聖經、宣教與單張基金」。我在 8 月 22 日傍晚,即抵達斯圖加特後的第一個小時內,收到了關於這筆捐款的消息。這是一個寶貴的憑據,表明主在我離開英國期間,也會顧念該機構的需要。事實上,在當時我所處的環境下,在主於那一刻呼召我經歷特別的信心試煉時(如前所述),這份主對我手中工作看顧的最新證明,對我而言是何等甘甜。

1843 年 11 月 21 日。當時所有經費都已耗盡,且由於多種原因,學校、聖經、宣教與單張基金需要大量供應。當我每天與親愛的妻子在德國仰望主,將布里斯托的工作帶到祂面前,並懇求祂為我們提供金錢,使祂的仇敵沒有理由誇勝時,我收到了一封從布里斯托寄來的信,裡面附有一封來自東印度的信,寫信人給了我 100 英鎊,用於我手中的主工,同時讓我完全自由地將這筆錢用於最需要的地方。

幾天後,A. B. 又寄來 50 英鎊用於主工。藉著這兩筆捐款,我將它們全部投入了這些項目的基金,我們不僅得以應付所有當前的需求,還得到了豐盛的供應。就這樣,儘管距離工作地點如此遙遠,我們仍能藉著禱告有效地服事該機構!真的,以這種方式掛在神身上是何等寶貴!它帶來了豐厚的回報!每一筆這樣收到的捐款,都明顯地出自主自己的手。

親愛的讀者,請再看一次這個情況!我們距離布里斯托數百英里,藉著在斯圖加特向我們天父屈膝,我們不僅能為布里斯托的工作帶來屬靈的祝福,也能帶來物質的供應。就這樣,僅僅藉著禱告,我們在德國期間,在大約一週內就為神在布里斯托的工作獲得了近 200 英鎊;因為孤兒院也收到了一些其他的捐款。

1844 年 1 月 6 日,收到一位「遠非富有」的人寄來的 50 英鎊,其中 10 英鎊給了學校基金,40 英鎊給了孤兒院。捐贈者以衣食為足,喜樂地勞作,寧願花費也不願積攢,或在地上積蓄財寶。

1844 年 3 月 25 日。在孤兒院經歷了相對豐足的一年零十七天後,期間我們在經費上從未遇到困難(這在該時期開始前的近五年內是不曾有的),我們現在又變得相當貧窮,在支付了超過 50 英鎊的租金和薪水後,我手中已經「什麼都不剩了」。但藉著神的恩典,我能像往常一樣信靠主,因此我的心享有平安。——傍晚。今天下午我收到 11 先令 2.5 便士,2 先令 7 便士,出售物品所得 1 英鎊 19 先令 9 便士,出售報告所得 3 先令,以及一筆 2 先令 2 便士的捐款。

3 月 26 日。今天早上,我和妻子同心合意地向主祈求經費,隨後幾乎立刻收到了來自伯明罕(Birmingham)的 5 英鎊,這是對我們禱告的回應。

3 月 27 日。我收到 8 先令,伯特撒(Bethesda)的奉獻箱裡被匿名放入了 2 先令 6 便士。今天早上九點半,一位姊妹來到我這裡,帶給我一英鎊給孤兒院,說:「今天早上六點我躺在床上時心想,我這裡如此舒適,也許孤兒們正有需要,所以我決定把這個帶給你。」這筆捐款來得非常及時,是我們禱告的果實。——我還收到 1 英鎊,是出售女士手提包的利潤。

3 月 30 日。星期六。手頭有 6 英鎊 19 先令 9 便士。這至少足夠用到週一早上。——今天早上收到 1 英鎊 1 先令的捐款,是在錢款寄往孤兒院之前收到的,所以我總共有 8 英鎊 0 先令 9 便士可以寄出,我想這足夠用到週二早上。

4 月 1 日。前天以來收到 1 英鎊,是匿名放入塞勒姆禮拜堂(Salem Chapel)奉獻箱的;一位年輕姊妹捐贈了 15 先令,是她為孤兒們做工所得;出售物品收到 6 先令。有了這 2 英鎊 11 先令的收入,我得以應付今天出現的額外開支,我原本沒預料到除了日常伙食費外還需要其他開支。

4 月 2 日。今天的需求是 3 英鎊 0 先令 6 便士。昨天我已經把手頭的錢全部花光了,但下午透過出售物品收到 2 英鎊 17 先令 5 便士,孤兒院的奉獻箱收到 5 先令 6 便士,孤兒們的針線活收入 4 先令 3.5 便士:因此我們得以應付今天的需求。

4 月 3 日。今天需要 1 英鎊 14 先令。我打開家裡的奉獻箱,發現裡面有 3 先令 1.5 便士。加上昨天剩下的,我總共有 8 先令 10 便士,餘下的 1 英鎊 5 先令 2 便士,由其中一位同工自掏腰包補足。

4 月 4 日。昨晚有人給了我 11 先令及 10 先令;今天早上收到 5 先令。因此我們有 1 英鎊 6 先令,而今天的需求是 1 英鎊 7 先令。其中一位同工補上了 1 先令。

4 月 5 日。昨天透過出售物品收到 3 英鎊,今天早上收到從克拉珀姆(Clapham)寄來的 1 英鎊 10 先令,以及透過布里斯托的一位信徒收到的 2 英鎊 6 先令。今天下午又收到巴斯(Bath)一位弟兄寄來的 5 英鎊。因此,我們今天從天父豐厚的手中總共收到了 11 英鎊 14 先令。

4 月 6 日。孤兒院的一位同工今天又給了我 5 英鎊,從肯辛頓(Kensington)收到 1 英鎊 6 先令。我們因此再次獲得了未來兩三天可能需要的開支。

4 月 7 日。今天一位姊妹給了我 2 英鎊,專門用於為親愛的孤兒們提供一點款待,此外還收到 15 先令 6 便士。

4 月 8 日。在我們的經歷中常有這樣的情況:在經歷了一段相對貧窮、每天必須仰望主的時期後,我們的父改變了祂對待我們的方式,張開祂豐厚的手,一次供應我們好幾天甚至更多天的需要。現在就是這樣。過去三天我們收到的比每天所需的多,而今天更是豐盛;因為今天下午,一位住在凱恩舍姆(Keynsham)的人給了我 1 英鎊,今晚一位弟兄給了我 50 英鎊。收到這 50 英鎊時,我們並非處於絕對匱乏中,還有足夠兩三天的錢;但我看見了主差遣這筆捐款的恩慈,因為我最近一直在禱告祈求經費,且我們因此能做一些雖然不是絕對必要、但卻令人嚮往的事,我們也因此持續得到祂願意供應經費的證明。

4 月 14 日。從 1843 年 11 月底到 1844 年 3 月中旬,學校、聖經與單張基金手頭總是有足夠的錢;因為除了透過那兩筆 50 英鎊和 100 英鎊的捐款獲得幫助外,之後還收到了一些較小的捐款。但過去幾週以來,所有經費又耗盡了,過去三個星期六,日校的所有教師都無法領到通常的報酬。此外,用於分發給窮人和學校的普通聖經和新約聖經也大部分用完了。我還經常為協助宣教弟兄們祈求經費。在這種情況下,今天早上我收到了 A. B. 寄來的 50 英鎊,他已多次被提及,是主用來幫助我們度過難關的人。

5 月 4 日。除了 4 月 8 日給孤兒院的 50 英鎊,以及在那之前我們手頭有的錢之外,自那以後又收到了 36 英鎊 2 先令 8 便士;但今天,星期六,我們又只剩下 5 英鎊 6 先令 6.5 便士,這對今天來說足夠了,還剩下幾先令可以留到下週初。

5 月 6 日。星期六透過出售物品收到 1 英鎊 11 先令,捐款 10 先令,昨天匿名放入禮拜堂奉獻箱 2 先令 6 便士。所以我們有足夠應付今天的開支。

5 月 8 日。透過一位姊妹製作的小盒子所得,收到 5 先令 6 便士;捐款 2 先令 6 便士;克雷迪頓(Crediton)孤兒箱裡的錢 6 先令 10 便士;出售物品所得 10 先令。藉著這些小額捐款,今天所需的一切都得到了滿足。那位從克雷迪頓寄給我 6 先令 10 便士的弟兄寫道,他不喜歡等到這筆小錢增加後才寄出,因為現在可能正需要它;事實也確實如此。

5 月 9 日。主再次供應了今天和明天的需要。昨晚我透過一位弟兄收到 5 先令,今天早上孤兒院的奉獻箱被打開,裡面有 5 英鎊 3 先令 1.5 便士;還有人買了一份報告並支付了 1 先令。

5 月 13 日。10 日收到 2 英鎊 1 先令 9 便士,11 日收到 10 英鎊 10 先令 4 便士,12 日從巴恩斯特普爾(Barnstaple)由三位姊妹寄來 5 英鎊,另外還收到 3 英鎊 6 先令。藉著這三天的收入,我不僅能應付當天的需求,還足夠應付今天,儘管我需要不少於 13 英鎊 15 先令。

5 月 15 日。昨天只剩下 1 英鎊 5 先令,遠不足以應付今天所需。昨晚我回到家時,下午有一部分時間是在嬰兒孤兒院度過的,發現那裡需要幾樣東西,聽說有一位紳士來訪,希望能進入我的房間,他在那裡寫了一張紙條,連同一些錢放進了孤兒箱。打開後發現紙條裡有四個金幣。就這樣,我們暫時得到了幫助。

5 月 16 日。透過我家的奉獻箱只收到 5 先令。

5 月 17 日。昨天我把手頭「最後一分錢」都花光了。現在什麼都不剩時,透過出售一些書籍收到 2 英鎊,兩筆捐款收到 1 英鎊 0 先令 6 便士,這使我得以應付今天的需求。

5 月 18 日。今天早上收到 1 英鎊 17 先令 10 便士。加上昨天剩下的一點錢,我們今天(星期六)總共有 2 英鎊 15 先令 11 便士,但我不知道這是否足夠。——傍晚。今晚六點,我的一位小姨子從普利茅斯(Plymouth)回來,她在那裡待了一陣子,帶回了主內一位姊妹給的 2 英鎊,另一位姊妹給的 1 英鎊 15 先令,還有一個包裹,來自金斯布里奇(Kingsbridge)附近的主內姊妹們,裡面有 14 先令,以及以下物品:一雙鞋、3 雙襪子、3 對袖口、一雙連指手套、3 個小墊子、一個針墊套、一把梳子、3 本書、4 個扣環、2 枚胸針、一枚金針、一條項鍊、一個嗅鹽瓶、一個土耳其頭墊和 10 碼印花布。還有一個來自普利茅斯的包裹,裡面有 2 條面紗和一條圍巾。還有另一位姊妹給的 2 條網狀手帕。

——我立刻把錢帶到孤兒院,發現為了應付目前的開支,比我早上能寄出的錢還需要多 3 英鎊 10 先令,因為今天總共需要約 6 英鎊 5 先令。主真是仁慈,雖然直到當天傍晚才送來這筆錢,卻如此及時!因此我們足夠了,還剩下一些留作週一的需要。

5 月 20 日。星期一。昨天收到 4 先令 3 便士,今天收到 8 先令 5 便士。由於這筆錢加上手頭剩下的,還不太夠,其中一位同工自掏腰包補上了 6 先令 6 便士。這樣我們就有 1 英鎊 18 先令 2 便士來應付今天的需求。

5 月 23 日。我們仍然按日獲得供應。過去幾天我們也從主那裡得到了所需的,但我們很窮,手頭什麼都沒有。在這種情況下,關於孤兒的經費,以及該機構其他項目的需求同樣迫切,今天有兩位自稱是信徒的人來找我,他們在我住的街道挨家挨戶地為禮拜堂的債務募款。我勸誡他們,試圖向他們展示他們是如何羞辱主的名,因為他們竟向主的仇敵尋求金錢援助,來支持他們所認為的主的工作。我試圖向他們說明,如果他們的工作是出於神,祂會回應他們的禱告並差遣幫助;如果不是,他們難道不該放棄那不是祂的工作,而不應透過向信徒和不信者挨家挨戶地隨意募款來強求嗎?他們的回答是:「金銀都是主的,所以我們向未歸信者尋求幫助來做祂的工作。」我的回答是:「正因為金銀都是主的,所以我們這些祂的兒女,不需要去向祂的仇敵尋求支持祂的工作。」就在那一刻,當我正為著主說話,手頭對孤兒或其他項目一無所有時,郵差送來了一個棕色小紙包和一封信。我的談話似乎暫時沒有結果,因為那兩個人離開後,又像以前一樣挨家挨戶地走;但當我回到房間時,我發現了合乎聖經之道的福分;因為郵差在我談話時送來的那個包裹來自愛爾蘭,裡面有兩張各 5 英鎊的郵政匯票,還有一個手工編織的凳套;那封信是從西頓(Seaton)寄來的,裡面有 1 英鎊給孤兒;還有 1 英鎊 1 先令 5 便士是從孤兒院的奉獻箱裡取出的:因此,當那兩個人與我在一起時,總共收到了 12 英鎊 1 先令 5 便士。我將 10 英鎊的一半投入孤兒基金,另一半投入其他基金,因為手頭沒有錢來供應本週日校教師的薪水。

5 月 24 日。今天收到一個來自德羅伊特威奇(Droitwich)附近的包裹,裡面有很多物品,出售物品收到 1 英鎊 8 先令 9 便士。

5 月 25 日。收到 6 先令 6 便士。

5 月 27 日。星期一。星期六在應付了當天 5 英鎊 15 先令的需求後,手頭又所剩無幾,一位來自科克(Cork)的弟兄帶給我一個包裹,裡面有 6 雙兒童鞋、一雙小靴子、一雙布拖鞋(全是新的)、2 本書、2 個針墊、一個針織錶袋和 102 個頂針。同一位弟兄還給了 10 先令 6 便士和一本書。晚上,一位弟兄給了我 1 英鎊。——昨天禮拜堂的奉獻箱裡放入了 10 先令,附有《傳道書》九章 10 節,另外還有 2 先令 6 便士。藉著這些捐款,加上週六剩下的,我得以應付今天 2 英鎊 17 先令的需求。

5 月 31 日。藉著出售孤兒男孩編織的襪子所得,加上其中一位同工提供的幫助,以及一筆捐款等,我們度過了過去三天。現在今天早上,當我們再次急需時,我收到一張紙條,裡面有 5 英鎊,附有《傳道書》九章 10 節。藉著這 5 英鎊,我得以應付今天 2 英鎊 8 先令 3 便士的開支。

6 月 1 日。昨天透過出售物品又收到 2 英鎊 18 先令 11 便士,今天透過孤兒們做的針線活收到 1 英鎊 13 先令 9 便士。因此(包括那 5 英鎊剩下的部分),我得以應付今天 5 英鎊 10 先令的需求。——隨後又收到 5 先令。

6 月 3 日。星期一。昨天收到 16 先令 1.5 便士。這筆錢加上週六手頭剩下的,應付了今天的需求。

6 月 4 日。今天早上透過出售幾件飾品和一些舊銀器收到 3 英鎊 2 先令 4 便士。這足夠應付今天的需求,還剩下一些,因為只需要 1 英鎊 16 先令。今天下午收到一個來自威斯特摩蘭(Westmoreland)的包裹,裡面有 24 件襯衣、2 件男襯衫、2 件襯裙、一件圍裙、5 頂睡帽、7 雙襪子(全是新的)和 38.5 碼印花布。就這樣,我們日復一日地受到鼓勵,儘管我們現在已經連續多日又變得非常貧窮。

6 月 5 日。昨晚一位弟兄給了我一打現代銀茶匙,今天早上以不錯的價格順利賣出,供應了我們今天的需求。

這幾天,我每天都與幾位同工就工作進行特別禱告,特別是為了經費供應;我們仰望主絕不會徒勞。在今天結束之前,我們又得到了證明。今天下午,一位弟兄從倫敦送來一個包裹,裡面有一個銀奶罐、一對鍍金耳環、一枚金戒指、2 個手鐲和一個胡椒粉瓶。同一位捐贈者還寄來一英鎊。送貨人還帶來了另一筆 2 先令 6 便士的捐款。一位女士今天下午也來到嬰兒孤兒院參觀,並捐贈了 5 先令。

6 月 8 日。6 日收到 16 先令 6 便士和 3 先令 6 便士;昨天透過出售銀奶罐和其他幾件小物品收到 4 英鎊 0 先令 9 便士,出售襪子收到 5 先令,捐款 10 先令。因此我們有足夠應付今天的開支,儘管需求是 4 英鎊 19 先令 8 便士,因為昨天已經收到了 4 英鎊 15 先令 9 便士,之前還剩下幾先令。

6月10日,週一。雖然週六我們所有的必需品都得到了充足的供應,但我當時手頭卻**連一分錢**都不剩了。然而,我們的天父賜給我們恩典,使我們能信靠祂,而不為週一的事憂慮;甚至在週六深夜,祂還賜給我們一個憑據,顯明祂對我們那溫柔慈愛的看顧。同工們像往常一樣在週六晚上聚在一起禱告,我們從七點多一直持續禱告到九點左右。聚會結束後,一位姊妹在嬰兒孤兒院等候,直到我們的禱告結束,她給了我4先令,說她本打算在主日早晨給我,但心裡受激勵,覺得要在當晚就送來。——昨天沒有任何進項。

今天早晨,我再次與幾位同工聚在一起禱告,正如我過去兩週每天所做的那樣。我們再次求主幫助,關於報告的撰寫,求祂讓祂的祝福臨到其上;祝福預定舉行的公開聚會,屆時我們將述說主在我們身上的作為;求祂使孩子們歸信;賜給我們這些從事這項工作的人所需的恩典與智慧;賜給我們日校所需的經費;賜給我們從蘇格蘭訂購燕麥的經費;賜給我們粉刷孤兒院的經費;以及供應目前的需要等等。為了應付今天的需要,我手頭僅有那4先令,而我估計大約需要2英鎊。現在請看主的幫助:就在剛才,十一點鐘,當郵袋送來,裡面裝著今天所需的款項時,我收到了2英鎊7先令3便士,這是R. B.弟兄從孤兒院的奉獻箱中取出的,還有薩福克郡(Suffolk)一位弟兄寄來的半個金幣(half-a-sovereign)。就這樣,我們有了3英鎊1先令3便士,而今天僅需1英鎊15先令。今天早晨,我在家庭崇拜中閱讀聖經時,讀到了這句話:「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馬太福音七章7節)。家庭崇拜結束後,我與幾位同工再次禱告時,特別以此話語向主懇求;祂確實再次證明,祂是照著祂的話語行事的。

——晚上。主今天又進一步地送來了幫助。今天下午,有人到嬰兒孤兒院給了7先令;兩位女士在街上遇見了嬰兒孤兒院的老師,給了她一張紙條,裡面裝著10先令,是給我的。克利夫頓(Clifton)的一位人士也給了2先令。

6月12日。靠著10日收到的款項,我們昨天和今天都得到了供應,在給四所孤兒院的院長送去她們所需的款項後,我還剩下3便士。隨後,我與幾位同工一同禱告,祈求目前的需要能得到供應,並再次在主面前提到我們需要祂幫助的許多事項。大約一小時後,我收到了一位來自根西島(Guernsey)弟兄為孤兒奉獻的10先令,他在布里斯托停留了幾天。

6月13日。昨晚又收到了一些款項:出售物品所得2先令3便士;兩位主內的姊妹為了孤兒的益處,培育並出售了一些麝香草,所得6先令4便士;今天早晨我收到了7先令11便士,這是六筆捐款。同樣,有人給了我兩枚小銀幣,我還通過出售物品收到了1英鎊15先令3便士。

6月14日。昨晚又收到了5先令,今天早晨從孤兒院的奉獻箱中收到了18先令9便士。今晚,薩福克郡卡恩(Carne)的一位人士隨同一位孤兒寄來了1英鎊10先令。

6月18日。由於16日和17日僅收到13先令,我們現在極其貧乏;但主看顧了我們的需要,因為斯卡伯勒(Scarborough)的一位基督徒女士寄來了5英鎊,曼徹斯特(Manchester)的一位人士也給了1英鎊。

6月22日,週六晚上。前天只收到1先令,今天早晨從孤兒院的奉獻箱中取出了2先令6便士。——這是我特別為經費禱告的一週,在這週裡,主似乎不太理會我的請求。但靠著恩典,我的靈裡享有完全的平安,深信祂必在祂美好的時間再次送來更豐盛的供應。我們現在各方面都非常貧乏,似乎很需要大筆款項來應付當前的處境。經過多番禱告,主以祂對這項工作那溫柔慈愛看顧的嶄新憑據,結束了這一週,這使我的靈大得激勵。今晚八點到九點之間,收到出售長襪所得9先令,出售其他物品所得1英鎊8先令7便士,一位愛爾蘭姊妹的捐款5先令,布里斯托的一位醫生好意寄來了2英鎊,他的小孩子們也給了4先令。——我的靈怎能不充分讚美主,感謝祂那溫柔的憐憫,以及祂樂意垂聽僕人禱告的心!在極度缺乏之時,這些嶄新的拯救清楚地表明,祂有時似乎不理會我們的祈求,僅僅是為了試驗我們的信心,為了我們的益處,為了那些聽聞此事之人的益處,並為了主的榮耀。

6月24日,週一。昨天收到捐款14先令8便士,匿名放入禮拜堂奉獻箱1先令,另有3先令作為出售麝香草的所得交給我。今天,兩名孤兒從巴斯(Bath)被送來;因為儘管我們如此貧窮,工作仍在繼續,只要有空間,孩子們就會被接納。送他們來的人在孤兒院的奉獻箱裡放了兩個金幣。因此,加上週六晚上收到的款項,我們現在擁有的比今天和明天所需的還要多。

6月25日。今天我從蘇格蘭收到了10英鎊,用於最迫切的需要,其中一半我用於孤兒,另一半用於其他項目。就這樣,在我們極大的需要中,主日復一日地供應我們,垂聽我們每天帶到祂面前的禱告,儘管目前還沒有收到用於購買燕麥、支付孤兒院同工薪水、粉刷四所房屋等的大筆款項;但主必在祂自己的時間,為這些開支送來經費。

6月29日。我們持續處於極大的貧窮中,但主日復一日地幫助我們。今晚從比德福德(Bideford)附近收到7先令6便士、一副棋盤和一枚金別針。此外,通過出售物品收到1英鎊8先令3便士,出售報告收到1先令。

6月30日。今晚九點到十點之間,在最貧窮的時候,我收到了10英鎊。今晚一個小男孩也給了我6便士,今天早晨我從一位姊妹那裡收到了10先令。

7月3日。1日收到2先令,今天通過孤兒院的奉獻箱收到2先令10便士,出售物品收到1先令9便士,薩福克郡寄來了一筆2英鎊10先令的捐款。

7月7日。距離我每天獨自並與幾位同工一起懇求主,求祂賜給我們應付日常及額外開支所需的供應,已經大約六週了。最近,我們也特別求主在公開聚會(若主願意,將於15日開始)之前賜下豐盛的供應,以便讓人看見,即使沒有公開聚會,也沒有出版新的報告,我們仍能藉著信心與禱告,從永活的神那裡支取幫助。至於我們自己,靠著恩典,即使不再撰寫報告,也不再舉行述說祂作為的公開聚會,我們也能倚靠主,並期待祂的幫助。我們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因為當1843年5月10日年度結束時,沒有出版任何報告,也沒有舉行相關聚會;當第二年過去時,我也沒有出版新的敘述,因為我一隻眼睛的視力衰退,似乎在提醒我主的時間還未到,儘管如果我強行去做,當時本可以寫出報告。然而,我撰寫報告並非為了籌款,在公開聚會中述說主的作為也不是為了影響人們用錢財幫助我們,更不是為了暴露我們的貧窮;但有些人可能會這樣想。因此,我們的禱告特別是:求主不僅樂意日復一日地賜給我們所需的,還要再次豐盛地供應,以表明祂樂意垂聽我們的禱告,並感動那些有能力的兒女們慷慨捐助,儘管距離上一份報告出版已經兩年多了。並非我們對此感到焦慮:因為在整個工作中,我們渴望站在神這一邊,而不依賴大眾有利或不利的評價;然而,為了憐憫那些可能尋找藉口的人,我們的靈渴望能斷絕人們說「他們籌不到錢了,所以現在才出版另一份報告」的任何藉口。因此,我的靈確信,主不僅會供應我們直到結算帳目和舉行公開聚會之時,而且祂會比過去一段時間更豐盛地送來經費。事實也確實如此。當7月6日週六晚上,所需的錢比手頭有的更多時,我在八點左右收到了一張從澤西島(Jersey)寄來的2英鎊郵政匯票,其中一半用於孤兒,一半用於其他項目。同時,出售物品也收到了4先令9便士。我同時還收到了一個郵寄的小紙盒,裡面裝著四枚紀念戒指(純金印記)、8枚其他金戒指、一枚金印章、一個金吊墜、一串珍珠項鍊、2枚胸針、一把金錶鑰匙,以及其他一些小物件。這是一筆寶貴的捐款,在我們的情況下更是加倍珍貴。今天,A. B.寄來了50英鎊,我將其中一半用於孤兒,另一半用於其他基金。除了上述提到這筆捐款為何如此及時的原因外,我只想再提一點:那位好意為我們在蘇格蘭採購燕麥的弟兄曾寫信說,他現在有一些品質很好的燕麥,問我們是否需要。我們不能說不需要,因為等到燕麥運到時,我們的存糧就用完了:因此,除了繼續等候主賜下經費外,別無他法。而現在,當我們需要回覆時,這50英鎊就到了,我們得以訂購了一噸燕麥。——今天另外還收到了1先令。

7月14日。這是結算帳目前的最後一天,今天主也慷慨地送來了供應。就這樣,在這段時期的最後一刻,我們日復一日地得到幫助,我們滿懷喜樂地依靠主,邁向下一階段。

在這些細節結束時,關於過去兩年零九週的情況,幾乎無需多言:儘管我們經常貧窮,甚至非常貧窮,但孤兒院的孩子們總是擁有必需的衣物和營養的食物;事實上,孩子們健康的臉色足以證明這一點。如果有人懷疑孩子們是否得到了所需的供應,他隨時可以通過觀察孩子們用餐、檢查他們的衣物等方式來驗證。但那些知道什麼是在敬畏神中行走的人也知道,如果我們虛偽地聲稱孩子們得到了充足的營養食物等,而事實並非如此,神是不會垂聽我們的禱告來幫助我們的。與其在無法供養孤兒的情況下繼續收留他們,我們寧願立刻將他們送回親屬身邊。

1844年7月14日,距離上次關於「國內外聖經知識推廣會」的公開帳目報告已經兩年零九週了。在那份報告中,我們曾表示,關於何時出版下一份報告,我們願交由主的引導。當年度結束時,我沒有看到任何特別的理由促使我通過出版關於孤兒院及「聖經知識推廣會」其他項目的新敘述來服事基督的教會,也沒有看到主對這項服事的引導;不久之後,主喜悅呼召我去德國工作。1844年3月歸來後,我覺得在第二年結束時(即1844年5月10日)出版一份新的帳目是合適的:部分原因是,之前印刷的5000份報告只剩下幾本了;部分原因是,許多信徒表達了強烈的願望,希望進一步了解主在我們工作中作為的敘述;部分原因是,現在已經有大量有益的素材準備好與人分享;最重要的是,我渴望通過一份公開審計的帳目來表明,我所受託的大筆款項,都已按照捐贈者的意願進行了分配。但儘管出於上述原因,我非常渴望當時就寫出報告,但前面提到的眼睛視力衰退阻止了我,直到最後,我的眼睛好轉,我才得以完成。

我現在補充一些關於「國內外聖經知識推廣會」從1842年5月10日至1844年7月14日運作的細節。在此期間,本會的基金支持了六所貧困兒童日校。此外,在這段時間的大部分時間裡,我們支付了第七所學校的教室租金,並偶爾為這所學校及另外兩所學校提供其他援助。——從1834年3月5日至1844年7月14日,通過本會媒介在日校接受教育的所有兒童人數總計為3319人。1844年7月14日,六所日校的在校人數為338人。

在此期間,本會基金也支持了一所主日學。

從1841年1月至1844年7月14日,在本會的兩所成人學校中接受指導的成人人數總計為734人。冬季平均出席人數為50至70人,夏季為20至40人。1844年7月14日,成人學員名單上的人數為80人。書籍、書寫材料和教學完全免費提供給成人學員。

從1842年5月10日至1844年7月14日,流通的聖經和新約聖經數量如下:售出聖經237本,贈送聖經284本。售出新約聖經146本,贈送新約聖經162本。——從1834年3月5日至1844年7月14日,共流通了4828本聖經和3357本新約聖經。

從1842年5月10日至1844年7月14日,用於宣教項目的金額為234英鎊8先令6便士,藉此為牙買加、德梅拉拉(Demerara)、上加拿大(Upper Canada)、東印度、模里西斯和瑞士的神的工作提供了援助。

從1842年5月10日至1844年7月14日,用於流通福音單張的金額為43英鎊9先令1 1/4便士。在此期間,流通了39473份單張,從1840年11月19日至1844年7月14日,總共流通了59082份單張。

從1842年5月10日至1844年7月14日,四所孤兒院共接收了39名孤兒,加上1842年5月10日在院的孤兒,總計125人。其中:1. 有一名女孩違背我們的意願離開了本會。她的姨媽多次要求帶走她的姪女,該女孩在我們照顧下已超過八年,現在對她姨媽有用處。我勸阻了那位姨媽,試圖向她說明讓姪女再留我們這裡一年,等她適合出去做工時再離開的重要性;但一切都是徒勞。最後,我知道她家對姪女極其有害,便告訴姨媽,我不能憑良心同意讓這女孩去她家;但姨媽的影響力促使這名孤兒離開了。願神以溫柔的憐憫,造訪這迷途者的靈魂!這樣的案例令人試煉,非常令人試煉,但即使對於這些案例,信心也包含了一種寶貴的解藥。2. 有兩名孩子被親友接走,他們當時已有能力供養他們。3. 有一名女孩,我們是在她長大後才接收的,經過長時間的試煉,為了其他孩子的益處,我們不得不將她送回親屬那裡。4. 有三名女孩被送出去做工,三人皆為信徒。5. 有三名孤兒去世,一名是嬰兒,兩名在信心裡去世。其中一人在教會團契中生活了兩年多,行事為人始終如一。6. 有四名男孩被送去當學徒,其中兩人在當學徒前已在教會團契中生活了數年。

1844年7月14日,四所孤兒院共有121名孤兒。從1836年4月至1844年7月14日,我們照顧過的孤兒總數為183人。

關於孤兒院,我進一步說明以下幾點:

1. 從1835年12月至1844年7月14日,在沒有任何人被我親自請求的情況下,由於對神的禱告,我收到了7748英鎊16先令4 3/4便士的捐款。2. 除此之外,還收到了許多衣物、家具、糧食等物品。3. 在這兩年零兩個月期間,儘管布里斯托有嚴重的熱病,但四所孤兒院內的疾病相對很少。我提到這一點是為了讚美主,祂仁慈地保守了我們。

從1842年5月10日至1844年7月14日,孤兒院的總收入為2489英鎊0先令7 1/4便士,截至1844年7月14日,手頭餘額為1英鎊11先令11 3/4便士。

——從1842年5月10日至1844年7月14日,其他項目的總收入為1164英鎊18先令4 1/4便士,截至1844年7月14日,手頭餘額為20英鎊12先令7便士。

我不能不提到,在1842年5月10日至1844年7月14日之間,有一名主日學兒童和一名日校兒童被接納進入教會團契。同樣,又有6名孤兒被接納進入教會團契,因此截至1844年7月14日,總共有29名孤兒被接納。此外,在1842年5月10日至1844年7月14日之間,有一名孤兒在被接納前在信心裡去世,另一名雖然只有九歲,但如果不是當時被親屬帶去美國,她本也會被接納。然而,雖然我們願將這些事例視為來自主寶貴的鼓勵,使我們繼續服事,但我們不得不相信,從主賜給我們為這些親愛的孩子和成人代禱的許多禱告來看,我們所見的不過是基督顯現之日更豐盛收穫的預兆。——目前這項工作所蒙受的最大可見祝福,在於主藉著所撰寫和出版的關於此事的《敘述》所做的工作;因為世界各地有相當多的人,藉此歸信了,或者作為信徒,在對神的認識上得到了引導。

為避免誤解,最好插入以下段落,這是由我親愛的弟兄兼同工亨利·克雷克(Henry Craik)所寫,並附在上一份報告之後。

「迄今為止,我的名字一直與我親愛的弟兄兼同工喬治·慕勒的名字一起附在報告上;但由於工作的責任和管理完全由他承擔,我們雙方都認為,未來他的簽名單獨出現會更好。——幾乎無需補充的是,這種變更並非源於我們之間任何形式的不和,甚至也不是判斷上的分歧。我特別建議,這份簡短的《敘述》落入其手中的神子民,閱讀、查考並深思其中所陳述和闡明的教導性事實與原則;我希望我的名字未被列入,不應被理解為暗示對『聖經知識推廣會』自始至終的運作方式有任何不認同。由於作為這項偉大而蒙福工作的器皿的榮譽屬於他,而不屬於我,我對名字的刪除感到滿意,以免我看起來好像在『別人的勞苦』上誇口。

亨利·克雷克」

至少就目前而言,我認為繼續敘述主在我身上的作為到此為止就足夠了。但我不能結束這第三部分,而不對神話語中的幾處經文補充一些提示,這既是因為我經常發現基督徒對它們不太重視,也是因為我在自己的經歷中在某種程度上證明了它們的寶貴;因此,我希望我所有的聖徒同伴都能與我分享這份祝福。

1. 在馬太福音六章 19 至 21 節中,經上記著說:「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親愛的讀者,請留意關於這段神聖見證的以下幾點:第一,這是我們的主、我們的夫子主耶穌,以祂子民立法者的身分所說的話。祂擁有無限的智慧與深不可測的愛,因此祂既知道什麼對我們真正的福祉與幸福有益,也絕不會強加任何與祂那捨命愛我們之愛相違背的要求。既然如此,讓我們在思想這些經文時,謹記是誰在對我們說話。第二,祂對我們這些門徒的勸告、懇切的請求與命令是:「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其含義顯而易見:主耶穌的門徒既是地上的客旅與寄居者,也就是說,既不屬於這世界,也不指望留在這世界,就不應設法增加地上的財產,無論這些財產是什麼。這話不僅是對貧窮的信徒說的,也是對富有的信徒說的;它與將先令存入儲蓄銀行,或是將數千英鎊投入基金,又或是購買一棟又一棟房屋、一塊又一塊農地,有著同樣的關聯。——或許有人會說:「難道每個謹慎且有遠見的人,不都該設法增加自己的資產,好為兒女留下豐厚的產業,或為老年、疾病時期預留一些資產嗎?」我的回答是:這確實是世人的習俗。在我們主的時代也是如此,保羅在提到這種世俗習慣時說:「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哥林多後書十二章 14 節)。然而,雖然世人如此,且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那些屬於世界、將分得留在地上的人,永遠都會如此;但我們這些主耶穌的門徒,既已重生,不僅是名義上、更是真實地成為神的兒女,真正有分於神的性情,與父和子有團契,並指望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基業」(彼得前書一章 4 節),就應當在各方面都與世人不同,在這件事上亦然。如果我們這些主耶穌的門徒,像世人一樣追求增加財產,那麼當我們談論自己的基業、天上的呼召、我們是神的兒女等事時,世人豈不有正當理由質疑我們是否真的相信自己所說的話嗎?看見一個自稱信奉主耶穌的人,在這件事上表現得與自己無異,這對不信者而言,往往是一個可悲的絆腳石。親愛的弟兄,若這番話適用於你,請務必深思。——曾不止一次有人引用以下經文向我證明,父母應當為兒女積財,或丈夫應當為妻子積財:「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提摩太前書五章 8 節)。然而,關於這節經文,我們只需以孩童般的單純,閱讀第 3 至 5 節的上下文,就會明白其含義:教會應當照顧教會中貧窮的寡婦,但若這些貧窮信主的寡婦有兒女或孫兒女(非指姪甥),這些兒女或孫兒女就應當供養她們,以免教會負擔過重;但若信徒的兒女或孫兒女在這種情況下不這樣做,就是沒有履行神聖信仰所賦予的義務,比不信的人還不好。因此,這段經文完全沒有支持我們為兒女或妻子在地上積攢財寶的意思。第三,我們的主論到地時說,這是一個「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的地方。凡屬地且與地有任何關聯的事物,都必朽壞、變遷、消亡。除了屬天的事物外,沒有任何事物具有真實性或實體。謹慎積攢地上的財產,往往最終卻因火災、搶劫、商業環境變遷、失業等原因,瞬間化為烏有;即便這些情況都沒發生,再過不久,你的靈魂仍會被取走;或者,再過不久,主耶穌就要回來;親愛的讀者,到那時,如果你曾費盡心思增加地上的財產,又有什麼益處呢?我的弟兄,如果這件事真有一絲一毫的益處,那位對我們的愛已顯明到極致的主,難道不會希望你我擁有嗎?如果這能有助於增加我們在聖靈裡的平安、喜樂或屬天的思維,那位為我們捨命的主,難道不會命令我們「積攢財寶在地上」嗎?第四,然而,我們的主不僅命令我們不要積攢財寶在地上;因為如果祂只說到這裡,這條命令可能會被濫用,人們可能會將其視為放縱奢侈習慣、貪圖享樂、將所有擁有或能獲得的一切揮霍在自己身上的藉口。因此,這並不意味著像俗話所說的「有多少花多少」;因為祂接著說:「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積攢在天上與積攢在地上同樣真實;若非如此,我們的主就不會這樣說。正如人們將一筆又一筆款項存入銀行,款項會記入他們的帳戶,隨後他們便可使用;同樣地,為了主的緣故,受耶穌的愛所激勵,而給予貧窮弟兄,或以任何方式花在神的工作上的每一分錢、每一先令、每一英鎊、每一百英鎊、每一萬英鎊,祂都記在紀念冊上,祂視之為積攢在天上。錢財並未遺失,而是存入了天上的銀行;然而,地上的銀行可能會倒閉,或者因世事變遷我們可能失去地上的財產,但存放在天上的錢財卻絕不會遺失。這絕非唯一的區別,我再指出幾點。積攢在地上的財寶帶來許多憂慮;積攢在天上的財寶從不帶來憂慮。積攢在地上的財寶永遠無法提供屬靈的喜樂;積攢在天上的財寶,即使在今生也能帶來聖靈裡的平安與喜樂。積攢在地上的財寶,在臨終時刻無法提供平安與安慰,且當生命結束時,它們將被奪走;積攢在天上的財寶,卻會引發感恩,因為我們被允許並被視為配得,能以祂託付給我們作為管家的資源來服事主;當今生結束時,我們不會失去存放在那裡的財寶,當我們去到天上,我們就是去到財寶所在之處,並將在那裡尋見它們。我們常聽人說某人去世時:「他留下了多少遺產。」但無論世俗的說法如何,可以肯定的是,一個人即便在世人眼中擁有五萬英鎊,但在神眼中,他可能連一千英鎊都沒有,因為他在神面前並不富足,他沒有積攢財寶在天上。反之,我們可以想像一位在耶穌裡安睡的神人,他遺留給寡婦的財產甚至不足以支付喪葬費,但他卻在神面前極其富足;在神眼中,他可能擁有五千英鎊,因為他已將這筆錢積攢在天上。親愛的讀者,你的靈魂是否渴望在神面前富足,積攢財寶在天上?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再過不久,我們的管家職分就會被收回。目前我們還有機會用我們的時間、才幹、身體力量、恩賜,以及財產來服事主;但不久之後,這機會可能就會終止。噢!這機會可能終止得何其快。在任何人讀到這段話之前,我可能已經安睡;而親愛的讀者,在你讀完這段話的隔天,你也可能安睡,因此,趁著我們還有機會,讓我們服事主。——我信,所以我說。我自己的靈魂對於主對我們這些門徒的智慧與愛,正如這段話所表達的,有著完全的確信,因此藉著祂的恩典,我衷心印證這條命令的寶貴,我從內心深處不僅渴望不積攢財寶在地上,更因相信主所說的話,渴望得著恩典,將財寶積攢在天上。那麼,假設不久後你安睡了,有人可能會說,你的妻子和孩子將無人照料,因為你沒有為他們預備。我的回答是:主會照顧他們。主會豐豐富富地供應他們,正如祂現在豐豐富富地供應我們一樣。第五,主最後補充說:「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主耶穌門徒的心,除了在天上,還能在哪裡呢?我們的呼召是屬天的呼召,我們的基業是屬天的基業,且為我們存留在天上;我們的公民身分在天上;但如果我們這些信奉主耶穌的人將財寶積攢在地上,其必然結果就是我們的心將在地上;事實上,我們這樣做,正證明了我們的心就在那裡!除非停止積攢財寶在地上,否則情況不會改變。積攢財寶在地上的信徒,起初可能不會公然活在罪中;他在某些事上或許還能在一定程度上為神帶來榮耀;但這種習慣的有害傾向將會日益顯露,而積攢財寶在天上的習慣,則會將心越來越多地引向天,會不斷增強他那新的、神聖的本性與屬靈官能,因為這會呼喚他的屬靈官能投入使用,從而得到增強;這樣,當他還在肉身中時,他的心就會越來越多地在天上,專注於屬天的事物;因此,積攢財寶在天上,甚至在今生,就會作為順服主命令的獎賞,帶來寶貴的屬靈福分。

II. 下一段我希望略作評論的經文是馬太福音六章 33 節:「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在前面的經文中,我們的主曾指引祂的門徒觀看「空中的飛鳥」和「野地的百合花」,好讓他們對生活所需無所掛慮;祂接著說:「所以,不要憂慮(原文意為:不要焦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在此特別留意,我們這些神的兒女,應當與地上的萬民不同,與那些沒有天父、因而將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視為人生大事與首要焦慮的人不同。我們這些神的兒女,應當在各方面,包括這件事上,都與世界不同,並向世界證明,我們相信自己有一位天父,祂知道我們需用這一切東西。我們全能的父,對我們這些兒女充滿無限的愛(祂已藉著賜下祂獨生子證明了祂的愛,並藉著使祂從死裡復活證明了祂的大能),祂知道我們需用這些東西,這事實應當除去我們心中所有的焦慮。然而,關於我們的暫時需用,有一件事我們必須留意,也應當留意,這在我們的經文中提到了:「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主耶穌的門徒所應關心的大事(因為這話是對門徒、對自稱信徒的人說的)是尋求神的國,即在我看來,是尋求基督教會在內在與外在的興旺。如果我們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主給我們的機會,設法為主耶穌贏得靈魂,這在我看來就是尋求神國度的永恆興旺;如果我們作為基督身體的肢體,設法造就身體中的其他肢體,在恩典與真理上幫助他們,或以任何方式關懷他們以致造就他們,這就是尋求神國度的內在興旺。但與此同時,我們也必須「尋求祂的義」,這意味著(因為這是對門徒,對那些有天父的人,而非對那些沒有的人說的),尋求越來越像神,尋求在內心順服神的心意。——如果這兩件事都得到了關注(這也意味著我們在事業上不可懶惰),那麼我們就進入了那寶貴的應許:「這些東西(即食物、衣物,或今生所需的一切)都要加給你們了。」我們並非因為關注這兩件事而獲得祝福,而是在關注它們的過程中獲得祝福。

現在,我以全部的愛心向你,親愛的讀者,提出幾個問題,因為我確實尋求你的福祉,且我不願在未先對自己的心提出這些問題之前,就向你提出。你是否將尋求神的國和祂的義作為你的首要任務、你的第一件大事?神的事、祂名的榮耀、祂教會的福祉、罪人的悔改,以及你自己靈魂的益處,是否是你主要的目標?還是你的事業、家庭,或你個人的世俗事務,以某種形式占據了你的主要注意力?如果是後者,那麼,即使你擁有生活所需的一切,若你沒有這些,又有什麼好驚訝的呢?記住,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但神的事存到永遠。

我從未見過一個照著上述經文去行的神的兒女,在他們的經歷中,主沒有成就祂的應許:「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III. 我希望提出幾點建議的第三段神聖見證,是在約翰一書一章 3 節:「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留意!「相交」、「團契」、「共同參與」與「合夥」的意思相同。第二,主耶穌的信徒不僅獲得了所有罪的赦免(藉著信靠耶穌的名,因祂流血而得);不僅在神面前成為義人(藉著信靠耶穌的名,因主耶穌的義而得);不僅重生、從神而生,有分於神的性情,因而成為神的兒女與神的後嗣;他還與神有團契或合夥關係。現在,就神而言,以及我們在主耶穌裡的地位而言,我們一次性地獲得了這個祝福;它既不允許增加,也不允許減少。正如神對我們這些信徒(祂的兒女)的愛,是永不改變的(無論那愛的彰顯如何);正如祂與我們之間的和平是相同的(無論我們的平安受到多大干擾);我們與祂的團契或合夥關係也是如此:就神而言,它保持永不改變。但接著,第三,存在著一種與父並祂兒子實驗性的團契或合夥關係,其內容在於:我們作為神的合夥人或同伴在神裡面所擁有的一切,都被帶入我們的日常生活,被享受、經歷並使用。這種實驗性的團契或合夥關係,允許根據信心的運用程度,以及我們進入在主耶穌裡所領受之恩典的程度,而有所增加或減少。我們享受這種與父並祂兒子實驗性團契的程度是沒有限制的;因為我們可以無限制地運用我們與父並祂兒子的合夥關係,並藉著禱告與信心,從神裡面那無窮盡的豐盛中支取。——現在讓我們舉幾個例子,看看這種與父並祂兒子實驗性團契(或合夥關係)的實際運作。假設有兩位信主的父母,直到主賜給他們幾個孩子幾年後,才認識真理。當父母不認識主時,孩子們是在罪惡、邪惡的方式中長大的。現在,父母自食其果。他們因曾在孩子面前樹立邪惡榜樣而受苦;因為孩子們不守規矩,行為極其不端。現在該怎麼辦?這樣的父母需要絕望嗎?不。他們首先要做的,是就自己過去活在罪中時忽略孩子一事,向神認罪,然後記住他們是與神合夥的,因此要壯膽,儘管他們自己在管理孩子這件事上仍然完全不足。他們自己既沒有智慧,也沒有耐心、恆久忍耐、溫柔、謙卑、愛心、決斷與堅定,或任何在正確管教孩子時可能需要的東西。但他們的天父擁有這一切。主耶穌擁有這一切。而他們與父並祂兒子是合夥人,因此他們可以藉著禱告與信心,從神的豐盛中獲得所需的一切。我說藉著禱告與信心;因為我們必須在禱告中將我們的需要告訴神,祈求祂的幫助,然後我們必須相信祂會賜給我們所需的一切。單單禱告是不夠的。我們可能禱告得再多,但如果我們不相信神會賜給我們所需的一切,我們就沒有理由期待會收到所求的。因此,這些父母需要祈求神賜給他們所需的智慧、耐心、恆久忍耐、溫柔、謙卑、愛心、決斷、堅定,以及任何他們認為自己需要的東西。他們可以懷著謙卑的膽量提醒天父,祂的話語保證他們與祂有合夥關係,既然他們自己在這些方面有所欠缺,就求祂樂意供應他們的需要;然後他們必須相信神會成就,他們就必按著自己的需要得著。——另一個例子:假設我在事業中處境艱難,以致每天都出現困難,由於這些巨大的困難,我不斷發現自己採取了錯誤的步驟。這種情況如何能有所改善?就我自己而言,我看不到解決困難的方法。看著自己,我只能預期會犯下更多錯誤,因此,試煉似乎接踵而至。然而,我不必絕望。永活的神是我的合夥人。我沒有足夠的智慧來應對這些困難,以致不知道該採取什麼步驟,但祂有能力引導我。因此,我必須做的是:單純地將我的情況陳明在天父與主耶穌面前。父與子是我的合夥人。我必須向神傾訴我的心,並求祂,既然祂是我的合夥人,而我自己沒有智慧去應對事業中不斷出現的許多困難,就求祂樂意引導並指示我,供應我所需的智慧;然後我必須相信神會這樣做,並帶著勇氣去處理我的事業,期待在下一個困難出現時得到祂的幫助。我必須尋求引導,我必須期待從主那裡得到勸告;只要我這樣做,我就必得著,我將發現自己不僅是名義上,更是真實地與父並祂兒子合夥。——另一個例子:有一對父母帶著七個年幼的孩子。父母雙方都是信徒。父親在工廠工作,但每週收入不超過十先令。母親沒有任何收入。這十先令對於供應七個成長中的孩子及其父母營養健康的食物,以及提供他們其他生活必需品來說,實在太少了。在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辦?當然不是去責怪工廠主,他可能無力支付更多工資,更不能向神發怨言;但父母必須單純地告訴神,他們的神聖合夥人,每週十先令的工資在英國不足以供應九個人的所有需要,以致他們的健康不受損害。他們必須提醒神,祂不是嚴厲的主人,不是不仁慈的存在,而是一位最慈愛的父,祂已藉著賜下獨生子,豐豐富富地證明了祂心中的愛。他們必須以孩童般的單純求祂,要麼祂安排讓工廠主能支付更多工資;要麼祂(主)為他們尋找另一個地方,讓父親能賺得更多;要麼祂樂意以祂認為好的方式,供應他們更多資源。他們必須以孩童般的單純,一次又一次地求主,如果祂沒有立即回應他們的請求;他們必須相信神,他們的父與合夥人,會賜給他們心中所求的。他們必須期待禱告得到回應;他們必須日復一日地期待,並重複他們的請求,直到神應允為止。只要他們確信神會應允他們的請求,就必會得到應允。——因此,假設我渴望對付纏累我的罪有更大的能力;假設我渴望對付某些試探有更大的能力;假設我渴望在服事聖徒或服事未信者時,有更多的智慧、恩典或任何我需要的東西:我除了運用我與父並祂兒子相交的關係外,還能做什麼呢?正如,舉例來說,一位忠心的老職員,今天被一家極其富有的公司納為合夥人,儘管他自己一無所有,卻不會因為公司三天內必須支付一筆鉅款而感到沮喪,儘管他自己沒有錢,但他會因那些慷慨地將他納為合夥人的人所擁有的巨大財富而感到安慰:同樣地,我們這些神的兒女與耶穌基督的僕人,也應當因與父並祂兒子有團契或合夥關係而感到安慰,儘管我們自己對付纏累的罪沒有能力;儘管我們靠自己的力量無法抵擋眼前的試探;儘管我們在服事聖徒或未信者時,既沒有足夠的恩典也沒有足夠的智慧。我們所要做的,就是向我們的合夥人——永活的神——支取。藉著禱告與信心,我們可以獲得一切所需的暫時與屬靈的幫助與祝福。我們必須以單純的心在神面前傾訴,然後相信祂會按著我們的需要賜給我們。但如果我們不相信神會幫助我們,我們能有平安嗎?那位被納為合夥人的職員,相信公司會支付這筆款項,儘管金額巨大且三天內就要支付,正是這一點使他的心保持平靜,儘管他自己一貧如洗。我們必須相信我們那無限富有的合夥人——永活的神——會在我們需要時幫助我們,我們不僅會得到平安,而且實際上會發現我們所需的幫助必會賜給我們。——親愛的讀者,不要讓對自己完全不配的自覺,阻礙你相信神關於你所說的話。如果你確實是主耶穌的信徒,那麼這種與父並祂兒子合夥的寶貴特權就是你的,儘管你我完全不配。如果對自己不配的自覺會阻礙我們相信神關於那些倚靠並信靠主耶穌得救之人所說的話,那麼我們就會發現,我們在主耶穌裡所蒙受的每一個祝福,我們都無法因自己的不配而從中獲得任何穩定的安慰或平安。

IV. 還有一個重點,與神話語中涉及此主題的幾處經文相關,我希望向信主的讀者提出,這涉及「信徒在從事任何事業、貿易、職業或任何世俗呼召時,如何以合乎聖經的方式克服因商業競爭、從事同一行業的人數過多、貿易停滯等原因而產生的困難。」身為地上客旅與寄居者的神的兒女,在世上一直都有困難,因為他們不在家,而是離家在外;在主耶穌回來之前,他們也不應期待情況會有所不同。但雖然這是事實,主也在祂自己的話語中為我們在所有困難中提供了應對之道。所有的困難都可以藉著照著神的話語去行而克服。此時,我特別希望指出神的兒女在從事任何世俗呼召時,能夠克服因商業競爭、從事同一行業的人數過多、貿易停滯等原因所產生困難的方法。

1. 信徒在遇到此類困難時,首先要問自己的是:我所從事的呼召,是否能與神同住?如果我們的職業是那種我們無法求神祝福的,或者在主耶穌顯現時我們羞於被發現從事其中的,或者它必然阻礙我們屬靈進步的,那麼我們就必須放棄它,改從事其他工作;但這種情況極少。信徒所從事的大部分職業,性質上都不需要為了保持良心無虧、為了能與神同行而放棄,儘管在經營貿易、事業或職業的方式上,或許需要做些調整。關於我們呼召中可能需要調整的部分,如果我們確實渴望並等候主、期待從祂那裡得到指示,我們就會從主那裡得到教導。

2. 現在,假設信徒所處的呼召是他能與神同住的,下一個需要確定的重點是:「我為何要經營這項事業,或為何要從事這門行業或專業?」就我過去五十一年半在聖徒中服事的經驗而言,我相信大多數人的回答會是:「我從事地上的呼召,是為了賺取維持自己與家人生活所需。」這正是導致神兒女在呼召上產生幾乎所有其他錯誤的主要根源。僅僅為了賺取維持自己與家人生活所需的手段而從事貿易、事業或專業,並非正確且合乎聖經的動機;我們應當工作,是因為這是主對我們的旨意。這從以下經文可以清楚看見: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 11、12 節;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 10-12 節;以弗所書四章 28 節。誠然,主通常會藉由我們日常的呼召來供應生活所需;但這並非我們應當工作的**理由**,這一點從以下考量便顯而易見:如果我們擁有生活所需是取決於我們工作的能力,我們就永遠無法脫離焦慮,因為我們總會對自己說:「當我老到無法工作時,或者當我因病無法賺取麵包時,我該怎麼辦?」但另一方面,如果我們從事地上的呼召,是因為主希望我們工作,並且藉著勞力不僅能供養家人,還能扶助軟弱、患病、年老與貧窮的人,那麼我們就有充分且合乎聖經的理由對自己說:若主喜悅讓我臥病在床,或因體弱、年邁、缺乏工作機會而無法靠雙手勞力、事業或專業賺取麵包,祂仍會供應我。因為我們這些信徒是耶穌基督的僕人,祂用自己的寶血買贖了我們,我們不再屬於自己;又因為我們這位寶貴的主與主人命令我們工作,所以我們工作;在工作中,主會供應我們;無論是透過這種方式還是其他方式,祂必會供應我們;因為我們是順服祂而勞力;如果連地上的公義主人都會給僕人發工資,那麼只要我們是為了順服祂、而非為了自己而從事呼召,主就一定會確保我們得到工資。我相信,透過以下案例,可以清楚看出按照神的話語行事,與按照我們天然的慾望或世俗習慣行事,兩者之間有多大的差異。假設我從事某種有用的行業。假設我有確定的預期,由於商業環境的某些原因,未來三個月我的勞動將一無所獲。作為一個屬世的人,我會說:「我根本不工作了,因為我的勞動不會有報酬」;但作為一個渴望按照神聖潔話語行事的基督徒,我應該說:「我的行業對社會有益,儘管人類的預期如此,我仍要工作,因為主耶穌命令我勞力;我期待從祂那裡,而非從我的行業得到工資。」此外,基督徒還應當說:「懶惰是魔鬼可怕的網羅,當神兒女閒著時,牠特別有機會勝過他們;因此,即使我沒有獲得報酬的人類預期,我也要工作,即便只能得到材料成本,甚至必須白白付出勞力。」不僅如此,基督徒還應當說:「雖然按人類的機率,未來三個月我可能要白白勞力,但我仍要工作,因為主可能會迅速改變現狀,這超乎所有人的預期;但無論祂是否喜悅這樣做,我都要勞力,因為我屬於主,是被祂寶血所買贖的,祂命令我勞力。」——然而,除了僅僅為了賺取生活所需而從事地上的呼召外,還有更低下的動機,為什麼連基督徒、神的真兒女也會從事他們的呼召,例如:為了賺取一筆錢,然後退休靠利息生活;或者為晚年預備一些錢;或者在不打算放棄事業的情況下,獲得一定數量的財產。如果僅僅為了賺取自己與家人生活所需的手段而從事呼召都是不合乎聖經的,那麼神兒女為了上述任何理由而從事呼召,就更顯得不合宜了。因此,這第二個重點:「我為何要經營這項事業?我為何要從事這門行業或專業?」首先應當在敬畏神的心中,並按照神所啟示的旨意來確定;如果我們不能誠實地說:「我經營事業、從事行業或專業,是作為耶穌基督的僕人,我屬於祂,因為祂用寶血買贖了我,祂命令我工作,所以我工作」:我說,如果我們不能誠實地這樣說,而必須承認我們是為了更低的動機而工作,例如為了賺取麵包,或是為了更低下的動機,以及那些完全不適合神兒女(他不屬於世界,而是屬於神)的動機,例如為了賺取一筆錢以便靠利息生活而不必工作;或者為晚年預備一些錢;或者在不打算放棄事業的情況下獲得一定數量的財產:如果這些是我們從事呼召的動機,我說,我們怎能對自己在事業中遇到巨大困難,以及主在祂對我們這些犯錯兒女的豐盛慈愛中,不讓我們成功而感到驚訝呢?但假設這第二點已合乎聖經地確定了,我們能誠實地說,因為我們是耶穌基督的僕人,所以我們才從事現在的工作——我們還必須考慮:3. 我們是否以主的管家身分經營事業,或從事行業、藝術或專業。對神兒女而言,僅僅處於一個能與神同住的呼召中是不夠的,僅僅因為是主與主人的旨意而工作也是不夠的,他還應當在收入方面,將自己的行業、事業、藝術或專業視為主的管家。神兒女是用主耶穌的寶血買贖回來的,連同他所擁有的一切,他的體力、智力、各樣的能力、行業、事業、藝術或專業、財產等,完全是祂的財產;因為經上記著:「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哥林多前書六章 19、20 節)。因此,我們呼召所得的收益,並非我們可以隨天然心意去使用的「我們自己的東西」,無論是花在滿足虛榮心、享樂愛好、感官放縱上,還是為自己或孩子存錢,或以我們天然喜歡的任何方式使用;我們必須站在我們的主與主人面前,我們是祂的管家,尋求確定祂的旨意,看祂要我們如何使用呼召所得的收益。但這確實是神兒女普遍從事呼召時的心態嗎?眾所周知,事實並非如此!那麼,我們怎能對神親愛的兒女在呼召上經常陷入極大困難,經常抱怨貿易停滯或競爭激烈,以及時局艱難感到驚訝呢?儘管他們已經得到了如此寶貴的應許:「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或者:「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希伯來書十三章 5 節)。難道不明顯嗎?當我們天上的父看見我們這些兒女使用、或想要使用呼召所得的收益,正如我們天然的心所渴望的那樣,祂要麼根本無法將錢財託付給我們,要麼就不得不減少它們?沒有一位明智且真正慈愛的母親會允許她的嬰兒玩剃刀或火,無論孩子多麼渴望得到它們;同樣地,我們天父的愛與智慧也不會、也不能將錢財託付給我們(除非是為了管教,或最終向我們顯明它們的虛空),如果祂看見我們不願以祂管家的身分擁有它們,以便按照祂藉著聖靈透過祂的話語所指引的方式去花費。——關於這個主題,我向信徒讀者提供關於神話語中三處經文的幾點提示。在哥林多前書十六章 2 節,我們發現寫給哥林多弟兄的話:「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當時是為了猶太地貧窮的聖徒進行捐獻,哥林多弟兄被勸勉每逢主日,要根據主在這一週內所賜予他們在呼召上的成功程度來儲存。那麼,我們今日的聖徒難道不也應該照這話去行嗎!神的話語中沒有任何經文說我們不該這樣做,這完全符合我們客旅的身分,不僅是一年一兩次或四次去看看我們能負擔多少捐給貧窮的聖徒,或以任何方式捐給神的工作,而是要尋求每週解決。如果有人說:「我無法確定我在一週的經營中賺了多少,因此無法相應地給予」;我的回答是:親愛的弟兄們,請盡可能將你們的事業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使你們能盡可能準確地算出每週在呼召中賺了多少;但假設你們無法精確到每一先令或每一英鎊,你們也應該很清楚這一週的情況,因此,根據你們所知的最佳情況,在接下來的主日,按照你們在尋求祂的引導後,祂所帶領你們的,為貧窮聖徒的需要和神的工作做出貢獻。也許你會說,每週的情況差異很大;這一週我賺的可能是另一週的三倍甚至十倍,如果我根據一個豐收週的收入來給予,那麼當我幾乎沒賺錢的週,或者出現壞帳時該怎麼辦?如果我不為這些時期做預備,當我的家人患病,或發生其他產生費用的試煉時,我該怎麼辦?我的回答是:1. 我在整個新約聖經中找不到任何一處經文,直接或間接勸勉我們透過存錢來預備事業蕭條、壞帳和疾病。2. 主往往不得不允許事業蕭條、壞帳、家人患病或其他增加我們開支的試煉臨到我們,因為我們沒有作為祂的管家,按照管家的職分行事,而是表現得好像我們是自己所有物的主人,忘記了我們進入產業的時候還未到。祂這樣做是為了藉由這些損失和開支,減少我們所積累的財產,免得我們再次將心完全放在地上的事物上,而徹底忘記神。祂的愛是如此偉大,以至於當祂的兒女離棄祂時,祂不會讓他們安靜地走自己的路;但如果他們忽視了祂藉著聖靈所給予的慈愛勸誡,祂就不得不在父愛中管教他們。我們在以色列民族的案例中,有一個關於我所說內容的驚人例證。給他們的誡命是在第七年讓土地休耕,以便土地可以休息;而主應許藉由第六年豐盛的祝福來補足這一不足。然而,以色列人沒有按照這條誡命行事,毫無疑問,正如主所預言的那樣,他們在心中不信地說:「這第七年我們吃什麼呢?看哪,我們必不撒種,也不收割我們的出產。」(利未記二十五章)。但主做了什麼?祂決意要讓土地休息,既然以色列人不願主動給予,祂就將他們放逐到外邦七十年,以便土地能得到休息。參見利未記二十六章 33-35 節。主裡親愛的弟兄們,讓我們謹慎行事,免得主不得不透過管教,以壞帳、疾病、事業衰退之類的方式,從我們手中取走部分地上的財產,因為我們不願承認自己管家的身分,反而表現得像主人一樣,將主託付給我們的錢財留給自己,不是為了滿足我們肉體的心思,而是為了在祂的事奉中、為了祂的讚美而使用它們。收入微薄的弟兄也可能會說:我也要根據我的收入給予嗎?我的收入已經很少了,我妻子要勉強維持家庭開支都非常困難。我的回答是:我的弟兄,你是否曾想過,主不得不讓你的收入保持如此微薄,原因可能正是因為你把一切都花在自己身上?如果祂給你更多,你只會用它來增加自己家庭的舒適,而不是環顧四周,看看弟兄中有誰生病了,或誰完全沒有工作,好讓你去幫助他們,或者看看你如何能幫助神在國內外的工作?對於收入微薄的弟兄來說,有一個巨大的誘惑,就是推卸幫助貧窮和患病聖徒、或協助神工作的責任,並將其推給與他團契的少數富裕弟兄姊妹,從而剝奪了他自己靈魂的福分!——可能會有人問:我應該從收入中拿出多少?十分之一、五分之一、三分之一、一半,還是更多?我的回答是:神對這一點沒有規定任何規則。我們所做的應該是甘心樂意的,而不是出於勉強。但如果連雅各在屬靈亮光初現時(創世記二十八章 22 節)都應許將神賜給他的一切拿出十分之一給神,我們這些主耶穌的信徒又當為祂做多少呢?我們這些呼召是屬天的,並且清楚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女,是與主耶穌同作後嗣的人!然而,所有的神兒女是否都給了主所賜予他們的十分之一呢?

對於每週賺 1 英鎊的弟兄來說,那將是每週兩先令;對於賺 2 英鎊的人來說是 4 先令;對於每週收入 20 英鎊的人來說是 2 英鎊。

關於哥林多前書十六章 2 節,我想提到另外兩處經文:1.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哥林多後書九章 6 節)。我們這些神兒女在耶穌裡,藉著神的恩典,得到了如此豐盛的祝福,以至於我們本不該需要任何動力去行善。罪得赦免、永遠成為神的兒女、以父家為我們的歸宿:這些祝福應該是足夠的動力,激勵我們在愛與感恩中,一生豐盛地事奉神,並在祂呼召時,甘心樂意地交出祂所託付給我們的世上之物。但儘管如此,主仍在祂的話語中向我們提出了我們應當事奉祂、捨己、為祂使用財產等的動機;而最後提到的這段經文就是其中之一。這節經文無論是對今生還是來世都是真實的。如果我們一直吝嗇地為祂使用財產,那麼積攢在天上的財寶就會很少,因此在來世,就收穫而言,資本就會很少。反之,如果我們尋求在神面前富足,透過豐盛地為祂使用我們的錢財,無論是供給貧窮聖徒的需要,還是以其他方式將我們的錢財用於祂的工作,我們就會多收。親愛的弟兄們,這些事情是真實的!很快,非常快,收穫的時刻就會到來,那時的問題就是,我們將會少收還是多收。——但這段經文不僅指來世,也指今生。正如現在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分享主所託付給我們的東西,現在的收穫也是如此,無論是在屬靈還是屬世的事物上。因此,如果一位弟兄缺乏進入他作為主在呼召中管家的身分,並且不理會聖靈勸勉他去分享給那些有需要的人,或幫助神的工作;那麼,這樣的弟兄怎能對自己在呼召中遇到巨大困難、無法順利前進感到驚訝呢?這是按照主的話語。他種得少,所以收得也少。但如果基督的愛激勵一位弟兄,從他呼召的收入中多種,他甚至在今生也會多收,無論是在靈魂的祝福方面,還是在屬世的事物方面。請結合這一點考慮以下經文,雖然它取自《箴言》,但並非猶太性質,對於當前時代的信徒也是真實的:「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好施捨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箴言十一章 24、25 節)。——關於哥林多前書十六章 2 節,我還要引導主裡的弟兄們關注路加福音六章 38 節的應許:「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這顯然是指當前時代,並且在其主要意義上顯然是指屬世的事物。現在,讓任何人被耶穌的愛所激勵,按照這段經文行事;讓他在七日的第一日,照主所賜予他的進項去分享,他就會看見主會按照這節經文所包含的內容行事。如果虛榮心激勵我們給予,如果自以為義使我們慷慨,如果天然的情感誘使我們分享,或者如果我們在資不抵債的狀態下給予,如果債權人來找我們,我們可能連十分之一的錢都拿不出來;那麼我們就不能期望這節經文在我們的經歷中實現:我們也不應該在任何時候為了從別人那裡得到回報而給予,根據這節經文;但如果確實是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按照主所賜的能力去分享,那麼我們就會在經歷中看到這節經文的實現,儘管這並不是促使我們給予的動機。主會以某種方式,透過我們同胞的手,豐盛地回報我們為祂貧窮聖徒所做的一切,或以任何方式為祂工作所做的一切,我們將發現,最終我們並沒有損失,即使是在屬世的事物上,同時我們慷慨地分享了主所託付給我們今生的事物。——這裡可能會有人說:但如果確實如此,即使在今生,關於屬世的事物,「給人的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並且「多種的多收」,那麼最終最慷慨的人將會變得極其富有。關於這一點,我們必須記住,一旦人們開始為了從主那裡、透過同胞的手得到比他們給出的更多的回報而開始給予;或者一旦人們想要改變他們的方式,不再繼續多種,而是少種,以便增加他們的財產,而神卻允許他們多收,神對他們的恩典之河就不會再繼續流動。神豐盛地供應他們錢財,是因為祂看見他們作為祂的管家行事。祂託付給他們一點點,他們為祂使用了,因此祂託付給他們更多;如果他們繼續將這許多也為祂使用,祂會更豐盛地使用他們作為散佈祂恩典的工具。神兒女必須願意成為神恩典流動的管道,無論是在屬世還是屬靈的事物上。這個管道起初可能是狹窄而淺的;但仍有空間讓神的部分恩典之水流過。如果我們甘心樂意地將自己作為這個目的的管道,那麼管道就會變得更寬、更深,神的恩典之水就能更豐盛地流過。不用比喻來說就是這樣:起初我們可能只是每年分享 5 英鎊、10 英鎊、20 英鎊、50 英鎊、100 英鎊或 200 英鎊的工具,但後來是兩倍;如果我們在管家職分上更加忠心,一兩年後是四倍,後來可能是八倍,最後可能是二十倍或五十倍。如果我們願意將自己作為工具獻給永活的神,並且滿足於僅僅作為工具,將一切榮耀歸給祂,我們無法限制神使用我們作為傳遞祝福(無論是屬世還是屬靈)的工具的程度。但就屬世的事物而言,情況將是這樣:如果我們確實按照神的心意行事,同時越來越多地成為祝福他人的工具,我們就不會尋求使自己富足,而是滿足於當另一年的最後一天發現我們仍然活著時,所擁有的並不比前一年的最後一天多,甚至相當少,儘管在這一年的過程中,我們透過主所託付給我們的手段,成為了大量分享給他人的工具。就我自己的靈魂而言,藉著神的恩典,如果發現無論我在一年中的收入有多少,我的地上財產都在增加,那對我來說將是一個負擔;因為這將清楚地證明我沒有作為神的管家行事,也沒有將自己作為神恩典之水流過的管道。我也必須在此作見證,在過去五十一年半的時間裡,無論神使我以多麼微弱的程度按照這些真理行事,我都發現這對我自己的靈魂是有益的,非常有益;至於屬世的事物,我從未因此而有損失,相反,我非常豐盛地發現哥林多後書九章 6 節、路加福音六章 38 節以及箴言十一章 24、25 節的真理在我自己的經歷中得到了證實。我唯一遺憾的是,我按照我現在所說的行事太少了;但我敬虔的目的是,藉著神的幫助,在餘生中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實踐這些真理,我相信,當我走到地上客旅的盡頭時,無論是透過死亡,還是透過我們主耶穌的顯現,我都不會對這樣做有絲毫遺憾;我知道,如果我留下我親愛的女兒,主必會豐盛地供應她,並證明祂為她所做的預備,比如果我試圖為她投保或存錢,我所能做的預備要好得多。

在離開這個主題之前,我向信徒讀者提到,我知道一個又一個的例子,證明了我所說的內容已經得到了證實,但我只提以下這一個:——許多年前,我認識一位弟兄,他是一家大型工廠的經理。在擔任此職期間,他很慷慨,從他相當可觀的薪水中拿出了相當大的一部分捐贈出去。主回報了他;因為該企業的負責人深知他對他們公司的價值,在他如此慷慨地為主使用錢財的同時,不時給他非常大筆的現金禮物。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位弟兄認為開始經營自己的小生意是正確的。他仍然根據自己的能力保持慷慨,神使他興旺,並且使他興旺到現在,當我寫這段話時,他的工廠和他以前管理的那家一樣大,甚至更大,儘管那家工廠已經相當可觀了。我確信,如果這位弟兄能被神保守,不將心放在地上的事物上,不尋求越來越多地增加地上的財富,而是以被神作為管家使用為樂,甘心樂意地分享給神貧窮兒女的需要,或以其他方式用於祂的工作,並且不是吝嗇地,而是豐盛地這樣做,主會越來越多地託付他錢財;反之,如果他收起雙手,尋求自己的利益,希望獲得足夠的財產以便能靠利息生活,那麼他所能預期的就是,神會收起祂的雙手,他會遇到沉重的損失,或者他的事務會發生惡化,諸如此類。——我還提到另外兩個例子,以表明如果我們按照祂託付給我們的手段進行分配,即使我們不在貿易、事業或專業中,主也會增加我們分享屬世祝福的能力。——我認識一位弟兄,許多年前他認為不僅要為神花費他的利息,還要花費本金,正如主可能向他指出的機會那樣。他的願望並不是,事實上也不應該是,盡可能快地花掉他的錢,但他認為自己是主的管家,因此願意按照他的主與主人可能指出的那樣,花費他的錢財。當這位弟兄做出這個決定時,他擁有大約兩萬英鎊。根據主所喜悅賜予他的亮光和恩典,他後來採取了行動,按照主向他指出的機會,以大筆或小筆的金額為神花費這筆錢。就這樣,這筆錢越來越少,而這位弟兄堅定地走他的道路,用他的財產事奉主,並將他的時間和能力也花在主身上,在祂的兒女中進行各種形式的服事。最後,兩萬英鎊幾乎全部花光了,就在那時,這位弟兄的父親去世了,他因此繼承了每年幾千英鎊的收入。我很高興能補充一點,這位弟兄仍然走著他敬虔的道路,以最簡單的方式生活,捐出的錢可能比他花在自己或家人身上的錢多十倍。在這裡,親愛的讀者,你們可以看到,這位弟兄忠心地為神使用了起初託付給他的東西,被立為管理更多的人;因為他現在每年進帳的錢,比他起初擁有的總額還要多出三分之一以上。——我提到另一個例子:我認識一位弟兄,主賜給他一顆慷慨的心,他豐盛地分享了主託付給他管理的錢財。主看見了這一點,託付給他更多,因為透過家庭情況,他在原有的相當可觀的財產之外,又繼承了幾千英鎊。我很高興能補充關於這位弟兄的一點,主繼續賜給他恩典,讓他作為神的管家使用他的財產,他並沒有因為財產的顯著增加而允許自己將心放在財富上,而是繼續作為主的管家生活,而不是作為所有這些財富的主人。——現在,親愛的讀者,當我所提到的這些弟兄走到他們地上客旅的盡頭時,他們會對自己為神使用財產有絲毫遺憾嗎?這會給他們的心帶來哪怕一點點的不安嗎?或者他們的孩子會因此而變得更糟嗎?哦,不!關於這件事,他們唯一的遺憾將是,他們沒有用他們的財產更豐盛地事奉主。親愛的讀者,讓我們每個人都按自己的能力,以同樣的精神行事。金錢的價值僅在於它是否按照主的心意被使用;而生命的價值僅在於它是否花費在主的事奉中。

雖然上述提到的三點——1. 我們的呼召必須是我們能與神同在其中;2. 我們應當作為主的僕人,在呼召中為祂勞力,因為祂已用自己的血買贖了我們,且祂要我們勞力;3. 我們應當作為管家在呼召中勞力,因為我們呼召所得的報酬是主的,而非我們自己的,正如祂已用自己的血買贖了我們:我說,雖然為了讓主的祝福臨到我們的呼召,並使我們在其中興盛,必須特別留意這三點,然而,還有其他幾點也需要注意。我出於對主內弟兄的愛,將這些點提出來,或許有人正需要這些提醒。

4. 下一點是,主耶穌的信徒在呼召中不應做任何純粹為了吸引世人的事,例如將店面或辦公室裝潢得極其奢華。我絕不是說店面或辦公室不該保持整潔、有序,或不該具備讓人不會感到阻礙的條件。所有預期中必要的便利設施都應該具備,也必須具備。但若有神的兒女為了吸引目光,而刻意將店面門面、內部或營業場所裝潢得極其昂貴,那麼請他務必警惕:他對這些事物的倚靠有多少,他在呼召中成功的可能性就有多低,因為他將裝潢店面的方式取代了對主的倚靠。這類事情,主或許會容許不信者成功,但在神的兒女身上卻不會興盛,除非是以管教的方式,正如主在曠野將以色列人心中所求的賜給他們,卻使他們的心靈枯乾。若有弟兄陷入此錯誤,當主就此點教導他時,他首先要做的是認罪,並盡可能在這一點上回轉。若無法回轉,則當將自己交託在基督耶穌裡神的憐憫中。

5. 同樣性質的還有:試圖透過「誇大的廣告」來吸引世人的注意,例如「無人能製造出如此優良的產品」、「無人能以如此低廉的價格販售此商品」、「我們販售城中最好的商品」等等。假設這些陳述完全屬實,對一位有永生神看顧與供應的神的兒女而言,仍是不合宜的。他不需要使用這種誇耀的手段來為自己招攬生意,並排擠他人。愛的律法是:「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馬太福音七章12節)。那麼,在這件事上,我希望別人如何待我呢?我不就是希望他們不要試圖阻止顧客與我交易嗎?但如果我在廣告中使用上述那類措辭,這不就意味著我希望所有人都來找我、與我交易嗎?然而,若早在舊約時代就已說過「不可貪婪」,那麼我們這些與父和子有團契的神的兒女,為了確保自己的金錢利益而使用這類手段,豈不是更為罪惡且完全不合宜嗎?無論主多麼容許世人透過這些手段興盛,對神的兒女而言,這些只是在呼召中前進的阻礙,因為主看見這些手段取代了對祂的倚靠;若主暫時容許祂的兒女表面上因此獲益,那也只是為了管教,並伴隨著心靈的枯乾。因此,主內的弟兄們,我懇求你們將這一切從你們的呼召中除去,免得你們不僅沒有促進,反而阻礙了自己真正的福祉。

6. 同樣性質的還有以下這一點,神可能會容許它成為祂兒女在呼召中真正的阻礙,那就是:尋求城鎮中能找到的最好(因此也是最昂貴)的地段。我絕不是說,在我們的貿易、生意、技藝或專業中,我們應該尋求最隱蔽、偏僻、難以到達的地方,然後說:「神會供應,我不必在意在城中何處經營我的呼召。」確實有些事情是必須考慮的。那些可能會購買我商品或僱用我的人是需要考慮的對象,我不能說,讓他們走一兩英里路來到我家,或是來到城中最髒亂、最令人不快的地方,對我來說都無所謂;這會走向另一個極端。但雖然在考慮僱用我們的人時需要一定的考量,然而,若神的兒女對於世俗的興盛是建立在「住在最好的地段」這一事實上,主必會使他失望。他將不得不為最好的地段支付極高的租金,卻仍無法成功,因為他的倚靠是在最好的地段上。他將這地段取代了對永生神供應顧客的倚靠。他不僅因沒有將顧客視為從主手中領受而虧損了自己的靈魂,還迫使他的天父,出於祂心中的愛,不得不讓他失望,因為他沒有倚靠祂。如果神的兒女能這樣說並這樣做:最好的地段比一個對顧客並不造成真正不便、也不在不適當街區的地段,每年要多花50英鎊租金,那麼這50英鎊我將奉獻給主,在租金到期時,分期支付給祂的工作或祂貧窮的聖徒。若這確實是在倚靠主並受耶穌的愛所激勵下完成的,這樣的弟兄會發現自己並無損失。但如果多付了50英鎊租金,而永生神卻出於祂心中的愛,不得不向祂的兒女隱藏呼召中的興盛,因為祂看見他過度強調了店面的位置,那麼不僅每年多付的50英鎊損失了,主為了教導他功課而不得不向他隱藏的福分也損失了;如此年復一年,因我們自己的過錯,我們可能幾乎沒有什麼可以奉獻給神的工作。

7. 我現在要提到的下一個呼召中興盛的障礙是:神的兒女常在提到呼召時使用這類措辭:「這是我們的忙季」或「這是我們的淡季」,這意味著他們並非日復一日地就呼召的事與神交通,而是將工作量的多寡歸因於環境,或歸因於時令季節。世人這樣做不足為奇;但神的兒女——那些在生活中最微小的事上都應尋求神的幫助並與神交通的人——若也這樣做,對屬靈的心思而言是一件令人憂傷的事,且完全不合乎聖徒的體統。但結果如何呢?主照著祂兒女的預期,容許他們沒有工作,因為他們說「這是我們的淡季」。「祂在那裡因為他們的不信,就沒有多行異能」,這句話在此處同樣適用。但看待此事的正確方式是什麼呢?應該是這樣:神的兒女應當說,雖然從自然的角度看,通常在一年中的這個時候沒什麼工作可期待,但既然缺乏工作對外在與內在的人都不好,且我經營生意僅是為了事奉神,為了能給予有需要的人,或以其他方式幫助神的工作,我現在要為工作獻上禱告,因為作為神的兒女,我可以透過禱告與信心,從天父那裡獲得祝福,即使這不在常規的軌道上。如果神的兒女能這樣說並這樣做,他很快就會在呼召中得到工作,除非主打算將他的時間用於祂的其他工作中,而祂會向他顯明。

8. 神可能不得不阻擋祂兒女在生意上興盛的另一個原因可能是:他們極其謹慎地尋求為店面聘請所謂的「優秀推銷員」,即那些擁有極強說服力的人,他們能佔顧客便宜,不僅誘導顧客購買他們所詢問的商品(無論是否合適),還誘導他們購買原本進店時根本沒打算買的商品。關於這一點,我首先指出,如果神的兒女將倚靠放在「優秀推銷員」身上,那麼當他的天父不得不讓他失望時,請不要感到驚訝,因為祂看見祂的兒女倚靠血肉的膀臂,而不是倚靠永生神;因此生意無法成功。此外,神的兒女透過這些擁有三寸不爛之舌的男女,誘導顧客購買無論是否合適、是否需要的商品,是完全錯誤的。這無異於以狡猾的方式欺詐他人,或引誘他們犯下超出經濟能力購買的罪,或至少是浪費金錢。無論這類罪惡的伎倆在世人身上可能被容許興盛,在神的兒女身上卻不會興盛,除非神以管教的方式容許他們這樣做,同時將枯乾與愁苦帶入他們的靈魂。我認識一個這樣的案例,一位自稱信徒的人,其心志全在於獲得這類「優秀推銷員」,甚至讓一個猶太人在店外走來走去,誘導路人進店購買;然而,那位自稱信徒的人生意卻失敗了兩次。

9. 關於生意,以及為什麼神的兒女在呼召中無法前進的另一個弊病是:他們往往在毫無資本或資本過少的情況下就開始經營。如果一個信徒沒有資本,或者相較於生意所需,資本極其微薄,那麼他難道不該對自己說:「如果這是天父的旨意,要我為自己經營生意,祂難道不會以某種方式將所需的資金託付給我嗎?既然祂沒有,這難道不是一個明顯的跡象,表明目前我應該繼續做受僱者(或店員、職員,視情況而定)嗎?」資金可以透過多種方式來到。例如,他可能獲得遺產,或主內的弟兄為了這個目的給他錢,或者有弟兄姊妹提議借錢給他,但條件是如果他無法償還,他們也不會將他視為債務人,或者神可以透過許多其他方式將資金託付給他。但如果主沒有以這類方式挪去障礙,而這位弟兄仍然執意經營生意,他將會因為票據制度以及與缺乏資本相關的其他問題,不僅給自己的心靈帶來極大的痛苦,還使自己陷入最終無法償還債權人的可能性,從而使主的名蒙羞;同時,如果他發現自己無法前進,且神的祝福明顯缺乏,他也不應感到驚訝(因為他違背了神的旨意經營生意,既然神已向他顯明因缺乏資金而不應這樣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可以的話,回轉是我們能做的最好的事;但通常這無法做到,因為涉及他人,這時我們必須認罪,並尋求神憐憫的幫助,將我們帶入正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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